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结合《平鲁区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现就高石庄乡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对全乡18个行政村的全部农户,开展全面排查。彻底解决监测对象识别、帮扶、风险解除过程中存在的应纳未纳、体外循环,政策把握不准、简单以收入识别,对有劳动能力监测对象“一兜了之”,以及风险消除简单化等问题。充分结合全省“五项重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国考省考发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精准施策,实事求是解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山西省2022年监测范围6500元为参考依据,全面排查农户的实际生活状况,包括收入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刚性支出情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在集中力量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入户排查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农户自主申报(手机APP、村级微信群、12317热线等),以及上级块, 行业部门信息比对、筛查预警等方式,将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要重点关注: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较上年度收入减少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户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户特别是2021年和2022年新识别的,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存在新致残和重度残疾情况的,以及多子女家庭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所有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全面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消除风险时收入是否超过当地当年度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家庭成员是否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有无辍学失学学生,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是否稳定解决,生活是否恢复正常状态等情况。对风险消除不稳定以及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识别认定程序重新纳入。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所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全面排查帮扶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重点排查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仅落实了兜底保障措施,存在“一兜了之”的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监测对象,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问题是否正在解决过程中;对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监测对象,是否结合其自身需求和风险类型,落实多样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落实帮扶措施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帮扶措施不精准、不全面的,以及帮扶效果不明显的监测对象,要重新研判、优化举措,抓紧解决问题,尽快消除风险。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强化分析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防范预案,加紧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结合数据质量通报和日常自查情况,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全面核实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监测对象的数据信息。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缺失,监测对象分类、家庭成员信息、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录入是否准确,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更新完善等。对存在问题的数据信息,要及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进度安排
(一)培训部署(4月底前完成)。以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和本方案为依据,结合各村实际,进行安排部署。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工作不留死角。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信息比对与其它识别程序环节可同步推进、压茬进行。充分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与相关行业部门日常数据比对结果,对新纳入的低保户、特困户等,可不重复开展信息比对,直接进入下一识别程序环节。
(三)信息录入(6月5日前完成)。在开通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后,开展信息录入。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经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以乡为单位向区乡村振兴局提出书面申请。
(四)提交报告(6月15日前)。各村要全面总结排查工作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并填报统计表、明细表(详见附件,统计周期从方案印发之日至5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推进和完成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各村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具体执行人员,要较真碰硬、埋头苦干,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调度指导。各村要有序组织集中排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帮助本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注重发现基层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区乡村振兴局,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按时上报材料。各村要认真总结集中排查工作情况,并将相关表格材料及时上报乡扶贫办。未尽事宜,请联系乡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