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中煤平朔能源化工全厂水处理系统优化及浓盐水零排放项目等四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9日(7个自然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49-5693099(平鲁区政务大厅)
通讯地址:朔州市平鲁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件 链接 |
1 |
山西朔州平鲁区后安煤炭有限公司煤泥烘干项目 |
平审批字〔2023〕16号 |
202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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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朔州永茂大恒工贸有限公司建设煤泥烘干厂项目 |
平审批字〔2023〕17号 |
202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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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建金戈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煤泥烘干项目 |
平审批字〔2023〕18号 |
202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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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煤平朔能源化工全厂水处理系统优化及浓盐水零排放项目 |
平审批字〔2023〕20号 |
2023-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