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5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6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7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8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的公告(公告【2020】35号)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白堂乡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附件:
1、白堂乡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的实施办法

晋公网安备140603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