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地址: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鲁区推进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鲁区推进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鲁区推进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

产业升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

推进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24〕23号)精神,推进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化发展,加快建设安全、绿色、环保、高效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和右玉精神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双碳”目标,践行“两山”理论,立足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洗选煤行业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淘汰工商登记、用地、环保等手续不全的企业,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促进全区煤炭洗选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推进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工作专班。

长:马润平区政府副区长

        贺永兴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武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钱元区能源局局长

        孟海荣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局长

张晓斌区政府办党组成员、督查专员

朱永波区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员:戎尔仁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干世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银平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军  市公安局平鲁分局副局长

赵建新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赵  瑜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贾志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志强  区统计局局长

王树盛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闫俊平  市税务局平鲁分局局长

刘  珍  区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王  龙  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平鲁支公司经理

王永平  朔州消防救援支队平鲁中队队长

郭茂开  井坪镇党委副书记

贾伯阳  白堂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小东  陶村乡人民政府乡长

徐增福  下面高乡人民政府乡长

伊  亮  榆岭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冰  向阳堡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泽民  街道办筹备处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能源局局长刘钱元兼任,负责专班的日常工作,协调、收集、汇总相关资料。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管理手续齐全已入规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市场主体登记、用地、环保等手续齐全已入规的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要加强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组织生产。(由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牵头,区统计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税务局配合)

(二)推进手续齐全未入规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尽快入规。对符合条件还未入规的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加快办理入规手续,促进全区经济稳步发展。(由区工信和科技局牵头,区统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税务局、区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区能源局配合)

(三)手续不全的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先停产然后补办手续。(由乡(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平鲁分局牵头,平鲁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平鲁支公司负责停电)

(四)坚决依法依规取缔无任何手续的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取缔后,责令恢复土地原貌,并采取抑尘措施。(由乡(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平鲁分局牵头,平鲁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平鲁支公司负责停电)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排

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工商登记、用地、环保手续等情况并建立台账。2024年10月8日前摸清底数,上报推进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工作专班办公室。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摸排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的用地手续情况,并从用地手续方面草拟关闭或保留企业的意见,列出关闭或保留企业的名单。2024年10月8日前摸清底数,上报推进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工作专班办公室。

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负责摸排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的环保手续情况,并从环保手续方面草拟关闭或保留企业的意见,列出关闭或保留企业的名单。2024年10月8日前摸清底数,上报推进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工作专班办公室。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摸排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的市场主体登记及立项备案情况,并列出有市场主体登记企业的名单,2024年10月8日前摸清底数,上报推进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工作专班办公室。

区统计局负责摸排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的入规入统情况,并列出入规入统企业的名单,2024年10月8日前摸清底数,上报推进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工作专班办公室。

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平鲁支公司负责摸排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的供电情况(包括辖区内其他供电单位供电的涉煤企业),列出供电企业名单,2024年10月8日前摸清底数,上报推进全区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工作专班办公室。

(二)整顿关闭

乡(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牵头,对市场主体登记、用地、环保等无任何手续的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取缔,于2024年10月29日前全部关闭到位,并恢复土地原貌,采取抑尘措施。

经确定关闭的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区行政审批局要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区税务局要取消登记;区供电公司要停止供电,拆除供电线路;区自然资源局要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或有批准权的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关闭名单由区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监督检查。区政府、区纪委监委将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政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推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推动工作达标。区应急管理局、能源局要对保留的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还未认定标准化等级的,要积极推动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等级评定工作。通过推动标准化建设,提升洗选企业管理水平,促进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化发展。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等相关部门,要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坚决防止非法违规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储煤场、煤泥烘干、晾晒场等涉煤企业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顶风违规行为。

附件:平鲁区煤炭洗选企业规范发展工作方案.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