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创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大力开展好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确保“十四五”营商环境全面创新提升、市场主体倍增目标顺利实现,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组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

 长:    区委书记、

副组长:    委常委、副

 员:区经开区、区纪委监委、委组织部、委宣传部法院政府办公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区教育局工信司法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商务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银保监组能源局、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小企业服务中心区文旅局、区工商联等单位负责人街道办及12个乡镇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建新兼任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统筹推进全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考核评估各单位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况,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拟提请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行业小组

为了高效有序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高质量完成,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压实部门的牵头责任和乡镇的主体责任,决定成立18个行业小组,具体为:

农业畜牧业小组,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林业小组,牵头部门区林业局;

渔业、水利管理业小组,牵头部门区水利局;

采矿业小组,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

    煤炭领域、非煤矿山领域、危化领域等领域小组,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制造业小组,牵头部门区工信企业服务中心;

电力、热力业小组,牵头部门区能源局

建筑业、房地产、公共设施管理业小组,牵头部门区住建

餐饮业小组,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汽修业小组,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住宿业小组,牵头部门区公安局;

生态保护环境业小组,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

卫生和体育业小组,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批发零售业、废旧物质回收、租赁和商务服务、居民服务业小组,牵头部门区商务

文化艺术、娱乐业小组,牵头部门区文旅局;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组,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教育业小组,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金融业小组,牵头部门区金融办;

主要职责:根据部门职责,指导行业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指导各乡镇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工作需要工作专班下设个小组:

(一)综合组

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联络、会议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小组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任务清单梳理、汇总、分解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传培训组

由区委宣传部和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宣传报道、辅导培训等工作;负责编发工作简报,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宣传推介典型做法;负责对抓落实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的配套制度办法。收集汇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困难、问题和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协调督导组

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主要职责:负责跟踪指导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各项政策措施及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核查督办影响企业群众就业创业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突出问题;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向有关部门移交涉纪涉法问题线索的建议;负责与政府办公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考核评估组

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每月排队通报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重大改革推进、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期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负责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成效第三方评估、市场主体评价、专家评议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实施考核、提出奖惩建议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市场主体核查组

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主要职责: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限期整改,督促办理营业执照,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三、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

督促各乡镇有关部门对照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政策文件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任务,逐项进行“六定”(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进度、定责任、定标准),分别建立“四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结果清单),实行矩阵管理、挂图作战、精准施策、挂账销号,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兑现到位。

(二)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各乡镇有关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向工作专班报告。工作专班召开协商推进会议,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掌握各领域各行业工作进展,研究分析阶段性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征集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进展,研究提出审议重要政策、解决重大问题等建议,进展缓慢或者季度排名靠后单位向领导小组作专门汇报。专班可根据工作实际或者受领导小组指派,不定期进行重点工作调度和专项工作调度。

(三)工作通报机制

每月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落实进度进行通报。对各乡镇各部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相关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期目标任务完成等进行排队通报。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报送领导小组并印发各乡镇有关部门。对推进落实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视情不定期通报。

(四)督查督办机制

建立与政府督查室的协同联动机制,对委、政府议定事项和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工作不力或者推诿扯皮问题,以及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政策不到位典型问题等,分类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时办理,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系统,限期解决。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并及时反馈各乡镇各单位。

(五)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与纪委监委、委组织部等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问题处理责任追究机制。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向有关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六)考核激励机制

建立“季评估、年考核”制度。每季度对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对各乡镇有关部门上一年度推进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建议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附件:《朔州市平鲁区按行业、乡镇划分市场主体登记责任分解表》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