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朔州区平鲁区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10 21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更好促进全区营商环境改善提升,经区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全区开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目标要求和“三无”“三可”(“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制约和影响营商环境改善提升的短板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消除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疏通影响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堵点”,攻克制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难点”,持续创优全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202110月开始,至202112月底结束,共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优化提升、监督检查、巩固提高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 15日前)。深入宣传发动,开辟区政务服务网“我为平鲁营商环境建言”专栏,畅通企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广泛收集市场主体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二)自查自纠(1016 日至1031日)。区直各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地、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围绕:是否存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力,违规揽税收费及以清缴补缴为名增加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等问题;是否存在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特别是土地、水、电、气、暖等领域;是否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指定、变相指定中介及强制性、垄断性中介等问题,特别是质检、消防、环评、安评等领域;是否存在“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隐形壁垒、不公平竞争问题,特别是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是否存在违规或者变相设定审批,因审批环节多、耗时长导致市场主体“多头跑”“多次跑”“往返跑”等问题;是否存在多头执法、过度执法、重复执法及监管执法简单“一刀切”等问题;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拖欠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招商引资承诺兑现不及时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涉民营企业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行难等问题;以及其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认真自查自纠。

(三)优化提升(111日至1130日)。区直各单位要逐一跟踪落实自查自纠情况,聚焦交办转办及自行收集的问题线索、意见建议等,逐项深入研究分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即知即改,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推动问题解决、销号清零。对于一时难以全面整改的,要逐项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标准、明晰整改时限、责任压实到人。对确因政策法规等条件限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逐项研究提出针对性、合理化意见建议。

(四)监督检查(121日至1215日)。区直各单位要配合省市监督检查督导组做好相关工作。对督导组提出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五)巩固提高(1216日至1231日)。区直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及时总结、推广、宣扬好的经验做法。对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要专题研究,举一反三,针对性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实现企业反映问题有效解决、营商环境整体有效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区直各单位要站在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把握“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和“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理念的内在要求,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优化提升工作,着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

(二)强化协调联动。专项行动在区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区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责,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专项行动上下贯通、横向联通、一抓到底、取得实效。区直各责任单位要牵头组织制定本领域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细化到条、具体到项、落实到岗、量化到人,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

(三)完善工作机制。专项行动实行周报告、半月通报、月调度制度。区直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10 22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10 31 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1025日起,工作进展情况、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格式见附件2)每周四前报送,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四)强化典型通报。建立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制度,表扬先进典型经验,通报负面典型案例,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固化专项成果。对专项行动督导中核实的漠视企业群众诉求,损害市场主体利益,不担当作为、相互推诿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自查自纠和督导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清单

     2.朔州市平鲁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