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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

作者:qlr   来源:平鲁区人民政府   关注:   时间:2008-7-30  

    加强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平鲁教育水平,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需要;是遵循教育规律,改革和发展平鲁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的客观需要,也是区委、区政府充分履行职能,执政为民的需要。为此,区委、区政府就有关事项,特作如下决定:
 
一、真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

党的十七大把教育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优先发展教育摆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之首,将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五有”目标的第一要求,将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这是对教育发展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是我们发展教育总的指导纲领。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务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鲁的高度,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教育优先”的发展战略,把基础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要以教育必须为和谐平鲁建设服务,和谐平鲁建设必须依*教育为指导思想,以普及高中教育,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夯实基础教育,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目标;抓好职教和成教,提高全体劳动者素质为重点,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在计划安排、领导精力、资金投入、营造氛围等方面优先把学校、教师、学生的事情办实办好。力争用三年或更短的时间,使全区教育的综合水平达到晋西北一流水平

二、全方位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要坚持“调整、巩固、发展、提高”的工作方针,按照“高中、初中在城区,小学建在乡镇上,幼儿教育村联办”的思路,把教育工作的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止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高质量、高品位地普及高中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李林中学要发挥龙头作用,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走内涵发展道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尽快进入全市名校和省级示范校行列。力争到2010年本科达线人数超过500人。要采取多种扶持政策,使初中毕业生均能接受高中段教育。规划新建李林中学南校区读书公园,开办高中预科班,严禁其它学校乱办初中复读班。

2、按照规模办学、集中办学的思路,全面整合农村小学,解决“上好学”的问题。每个乡镇都要新建或改建一所高标准寄宿制小学,从2008年秋季开学始,撤消所有村级学校和教学点,将农村小学生全部集中到乡镇寄宿制小学就读,“一乡一校”,实行“保姆式”、“营养式”、“园林式”、“封闭式”、“娱乐式”教学和管理。校校配备接送学生校车,方便学生就读。乡镇寄宿制小学的建设由区财政出资,教育局规划,各乡镇建设。农村学生到乡镇寄校就读,其家长愿随学生搬迁到乡镇所在地就居的,享受区政府出台的移民搬迁和退耕还林政策。原村办小学校舍由乡镇管理,建好档案,不能损毁或随意处置,可无偿提供给村办幼儿园,也可开办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兴办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

3、全面启动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10年全区中小学要全部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的省定目标。在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逐步实现办学设施、教学设备和手段、教师配备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化。要花大力气提高初中的管理水平、师资水平和教学水平,强化薄弱环节,提高办学水平,为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供保障。

4、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依*社会力量,在新城区建设高标准幼儿园2所,对机关、春芽幼儿园从硬件环境到管理模式进行改造与改制,最大限度地满足城镇幼儿入园需求。要大力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都要办好一所中心幼儿园。农村也要开展学前教育,努力提高普及程度,提高保教质量。同时鼓励发展民办幼儿园,取缔未经审批的私立幼儿园。

5、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现代教育技术整合步伐,建设全区教育局域网中心,到2009年,农村寄宿制小学要实现现代远程教育“班班通”,区直中小学要加快多媒体教学设施的配套建设,建成校园网。充分利用现代教学设备,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6、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上的创新,做强、做活、做优职业教育。要以农民工、青年农民培训为重点,开展农村成人教育,保障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发展的人才急需。

7、继续规范和扶持民办教育。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特别是鼓励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三、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严格落实各种教育政策,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

1、依法保障基础教育的投入。区政府承担全区基础教育的主要财政责任,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确保财政性教育投入实现“三个增长”,并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可用财力用于教育的比例,保证基础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近三年内,区财政每年都要在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不少于2000万的经费,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各乡镇也要依法主动承担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和幼儿教育的责任,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要认真实施寄宿生“营养餐”工程,保障寄宿制学校校车运行,保障农村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用煤。农村寄宿制学校低段寄宿生生活费实行全免,并按编制配备生活教师。今后,寄宿制小学在核准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教学班年补贴3000元。

2、建立和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区政府依法足额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并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和财政能力逐步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不分贫富,全部实行“两免一补”。要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助学制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禁止学校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对挤占挪用中小学经费和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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