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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鲁区药监局职责职能

作者:admin   来源:平鲁区人民政府   关注:   时间:2008-8-1  

 

一、机构设置

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鲁分局为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成立于2002年9月,为正科级建制,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负责辖区内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办公楼位于平鲁区平阳西街与煤源路交界处,占地10.42亩,内设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督股和药品综合监管股三个股室。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1人,领导职数2人,目前在岗8人(局长1人,股室负责人3人,科员2人,司机1人),其中中共党员5人。

    1、领导介绍

    苏富梅,女,现任局长,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5月调入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鲁分局工作,历任平鲁分局副局长、局长,多次受到省、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表彰,2003—2006连续四年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优秀个人,在她的带领下,平鲁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连续三年被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先进集体”称号,连续四年被区政府行评办评为政风行风建设前三名先进单位。

    2、股室职责

   (1)、办公室职责

    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新闻宣传、行政事务及保密工作;承担人事、劳资、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食品安全监督股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监督监察有关部门实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评价工作;监督实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建立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协调机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3)、药品综合监管股工作职责

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各项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在城乡集贸市场设点销售非处方药的审批;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监督检查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受理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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