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
 
 位置: 平鲁区人民政府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平鲁区应急预案 >> 正文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处置应急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方案(试行)

作者:admin   来源:平鲁区人民政府   关注:   时间:2008-5-22  

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对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更好地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活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晋政发[2007]2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

应急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依*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力争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对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依法规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委员会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  俊(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主任:赵保良(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张向明(区政府副区长)

安 荣(区政府副区长)

罗 瑞(区政府副区长)

王文韵(区政府副区长)

吴文莉(区政府副区长)

贾志武(区政府区长助理)

周  亮(区政府党组成员)

张有明(区政府区长助理)

赵金龙(区人武部部长)

祁  瑞(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 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占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接待处处长)

李  刚(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保平(区安监局局长)

季  新(市公安局平鲁分局局长)

司江洪(市消防支队平鲁大队队长)

于清吉(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赵  勇(区经贸局局长)

张汉卿(区教育局局长)

王先进(区民政局局长)

冯海清(区财政局局长)

郝晓明(市国土资源局平鲁分局局长)

相尤贵(区建设局局长)

张元胜(区交通局局长)

谢富斌(区水利局局长)

董志强(区农牧局局长)

高元官(区林业局局长)

[1] [2] [3] [4] [5] [6]  下一页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朔州市平鲁区水利局关于加...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发表评论
最新图文
主办:平鲁区人民政府

承办: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鲁区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
晋ICP备08002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