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地址链接: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鲁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32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各单位、各矿山企业:

《平鲁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 9

 

 

 

 

(此件公开发布)

 

 

平鲁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进一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和《朔州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要求,做好全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全区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64处,按险情等级划分:中型4处,小型60;按灾种划分:崩塌27处,滑坡2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34处。

(二)全区降水量时空分布预测情况

1、2023年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2023年平鲁区全年降水量450毫米左右,较常年(432.0毫米)略偏多,年平均气温7.0℃左右,较常年(6.4℃)偏高0.6℃左右。分季来看:春季气温偏高,降水偏多;夏季气温偏高,降水偏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干旱;秋季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少

2、2023年分季节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2023年2月,平均降水量在2.5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4.3毫米)相比偏少34成;月平均气温约-7.0℃,较常年(-6.3℃)偏低0.7℃。

1)春季(2023年3~5月)

预计2023年春季,降水量在90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64.4毫米)相比偏多4成左右。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

预计2023年3月,降水量在13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8.6毫米)相比偏多5成左右。月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0~1℃。

预计2023年4月,降水量在18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20.5毫米)相比偏少1~2成。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

预计2023年5月,降水量在59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35.3毫米)相比偏多6成左右。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

预计2023年春季中后期可能出现短时的低温雨雪或倒春寒天气,相关部门请关注后期订正预报并及时做好防护工作;春季沙尘天气预计接近常年。

2)夏季(2023年6~8月)

预计2023年夏季,降水量在280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262.8毫米)相比偏多1~2成,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

预计2023年6月,降水量在62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55.8毫米)相比偏多1~2成。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                

预计2023年7月,降水量在90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106.6毫米)相比偏少1~2成。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

预计2023年8月,降水量在128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100.4毫米)相比偏多3成左右。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偏低0~1℃。

预计夏季高温天气略偏多,季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盛夏期间可能出现局地暴雨洪涝和阶段性干旱,建议相关部门注意做好防洪抗旱准备工作。

3)秋季(2023年9~11月)

预计2023年秋季,降水量在75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95.7毫米)相比偏少23成。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

预计2023年9月,降水量在40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61.8毫米)相比偏少23成;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1~2℃。

预计2023年10月,降水量在25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25.9毫米)相比偏多01成;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

预计2023年11月,降水量在10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8.0毫米)相比偏多0~1成;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偏低0~1℃。

  3、关键性天气预报

春播期第一场好雨(≥10毫米):预计出现在5月上旬。

夏季第一场≥30毫米的降水过程:预计出现在7月中旬至下旬。

终霜冻:预计川区结束在4月下旬末至5月上旬,山区结束在5月中旬,接近常年。

初霜冻:预计出现在9月下旬,接近常年。

二、全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与易发地区

(一)主要地质灾害类型

根据全区历年来的地质灾害发生特点看,主要类型有煤矿采矿采空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以及因自然灾害形成的滑坡、黄土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

(二)重点矿山和乡村

全区地质灾害以地面塌陷为主,地面塌陷均分布在东南的井坪镇、白堂乡、榆岭乡、陶村乡、向阳堡乡和下面高乡共6个煤系地层分布的乡镇;其次为崩塌,在平鲁区内分布比较分散,主要分布在陶村乡、下面高乡、榆岭乡、下水头乡、双碾乡、凤凰城镇、以及阻虎乡也有分布;1处泥石流分布在陶村乡歇马关村东;安太堡露天矿和安家岭露天矿及东露矿区域,因人工堆积物过高,易发生崩塌、滑坡。

(三)灾害易发区

1.容易发生崩塌的地区:公路两侧建设切割坡体、开挖坡脚,农村和农牧业在高陡边坡下建窑建房等工程活动都会改变自然斜坡原貌,使不稳定斜坡体产生高危临空面,在降雨作用下发生崩

2.容易发生滑坡的地区:安家岭露天矿和安太堡露天矿及东露矿的排土场。

3.容易发生泥石流的地区:陶村乡歇马关村东河谷及煤矿采空塌陷沟谷地区。

4.容易发生地面塌陷、地裂缝的地区:

①井坪镇上麻黄头村、下麻黄头村、井坪村西山矿;

白堂乡上黑水村、下黑水村、党家沟村、陶卜洼村、窝窝会村、康家窑村、细水村、元墩村;

③陶村乡大尹庄村、歇马关村、刘高等村、西孙庄村;

④下面高乡白家梁村、韩佐沟村、铁佐沟村、北烟墩村、李西沟村冯家岭村;

⑤榆岭乡马营村、新富庄村、上梨园村、朝阳湾村;

⑥向阳堡乡平藩城村、东平太村、杨树坡村、张小峰村。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科学部署防治工作

1.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以《条例》《实施意见》为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属地管理,强化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区、乡、村及有关单位逐级签订责任状,落实防治责任,发放“两卡”,党委、政府“一把手”要深入到灾情、险情大的隐患点督导检查。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与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交通、铁路部门按照养管公路铁路范围负责公路铁路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局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及地下水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住建局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教育局负责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助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对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源局负责煤炭、风电等相关企业因生产建设和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建设工程的监督责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和建设项目承诺书要求,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承诺。

3.及时召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会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应急、交通、住建、水利、教育、文旅、气象、地震、卫健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制定年度防治方案。要结合降水趋势,在汛期适时组织趋势会商,及时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周密部署防治工作。

4.全面加强群测群防。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群测群防队伍,每个隐患点均要设立警示牌,警示牌内容要规范,要明确监测责任人、监督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为保持监测人员的稳定和工作积极性,政府要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购买生命商业保险,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线监测人员发放监测补助,为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配备基本的监测预警设备,加大对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人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能力。

(二)密切关注重点环节

1.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冻融期和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并加强督促检查明确监测责任人、监督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

2.加快推动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要强化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

3.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监测和速报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带班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灾情严重的要立即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同时,值班人员要迅速向应急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上报灾情,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

(三)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排查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明确工作方法、排查范围和成效要求,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队伍和防治专家要发挥好专业优势,驻县村,联合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要全域覆盖,全面铺开,确保对各隐患区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精准把握隐患点情况,防患于未然。

(四)及时部署重点工作,加快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1.开展“人防”+“技防”,不断完善监测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技术支持体系,强化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题的群测群防队伍,压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不断夯实“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重要技术和人员支持,实现科学防范、重点防范、精准防范。

2.积极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

一是对已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加大拆旧复垦进度,坚决防止人员“回流”和临时使用,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同时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合规、齐全、真实;二是加快推进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力度,切实消除地质灾害威胁。三是对切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消除隐患威胁。

)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1.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广播电视台播放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片,组织业务支撑单位开展“进千家入万户”公益宣传,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活动开展广场式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警示,提高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能力。

2.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3.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力度。应急部门要组织1次示范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自然资源部门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努力提高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要及早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有力、抢险有序、救灾有效。

(三)加大经费投入

政府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调查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保障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装备的采购、更新;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保障及时、计划分配科学、运行运转畅通、作用发挥高效。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全面改善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切实增强业务基础能力,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附:平鲁区地质灾害三级监测网络组成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