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图解链接: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行动方案》的通知

 

全面提升人口素质,更好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适应新时代全区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要求,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根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强国战略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立足平鲁实际,纵深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建立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优质培训供给,提升就业组织化水平,最大限度提高培训的取证率、就业率、增收率,力争“十四五”末全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山西技能富民战略”的决策部署,依托平鲁区煤电企业、小杂粮加工企业、种植养殖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产业等区域优势,塑造“平鲁矿工、平鲁电工、平鲁焊工、平鲁新型农民”品牌,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化、专业化职业能力评价。计划从2021年至2025年,利用年时间,每年培训4500人次以上,合格率达到80%以上,就业率达到30%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占培训合格人数的30%以上,力争到2025年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提升到30%以上助力平鲁区转型出雏型实现双翻番,建设美丽幸福新平鲁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三、培训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2021年开展普惠性培训3000人次2021至2025年每年培训3000人次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岗前培训等,鼓励属企业(含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就业重点群体培训原则上每人本年度可参加财政补贴性培训不超过3次,同一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参加培训。创业培训60人以上。(责任单位: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脱贫劳动力培训每年450各乡镇对本乡镇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上门进行实名制精准登记,充分征求适龄贫困人口(16-60岁)的技能专业学习意愿,特别是对脱贫户要做到不漏一户、不差一人。结合我区风电项目较多的实际,开展风电运行检修、安装、调试以及后勤保障等培训,计划年培训不少于50人。要求村村都要有技能服务培训联络人,乡乡都要有扶贫车间,每年共计培训450人以上。(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也可结合生产经营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企业开展学徒培训前将有关材料报人社局备案,经人社局审核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按照学徒每人每年最低4000元、最高6000元的补贴标准执行,计划每年培训60人。(责任单位:人社局、区财政局

(四)每年开展部门行业职业培训1500人次以上

1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和《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纲》要求,依托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大型合作社,对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创业创新青年、农业经理人、生产型农民专业大户等进行培训。抓住我区小杂粮生产销售的良机,培训小杂粮种植、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100人。培养以种植、养殖为主的乡村振兴高素质农民农业产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农产品加工销售人员,每年不少于400人。培训工种以种植、养殖、林业、农机等为主,着力培养农民市场品牌意识、提升规划、经营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尽快达到全覆盖目标。(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深入推动职业培训创新。面向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新增就业劳动者,特别是对有培训需求的新生代农民工、“俩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以相应职业(工种)基础能力和岗位为重点,针对我区为煤炭大区的实际,计划开展技能培训井下综采工、电工、运输工、瓦斯”等工种不少于300人,除满足本区煤炭生产企业用工需求外,向外输出不少于100人。同时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开展技能培训,开展现代服务业等新产业培训,提高就业困难人员技能,实现稳定就业,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

3、开展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劳动用工提升培训。积极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接配合,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引项目、入驻企业进行跟踪服务,拟招聘人员根据入驻企业实际岗位需求,开展企业“能源化工、高岭岩煅烧加工、电焊工、维修工、人工智能”等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的技能人才培训,提升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适应不同岗位需求的“订单式培训”,每年培训10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4、加大医疗护理人员培训力度。各相关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和其他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强医疗护理人员规范管理,确保用工规范、合法、安全。在我所有用工单位就业的医疗护理人员,都需加强规范化培训力度,并且必须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提供生活照护和辅助性服务,每年培训150人左右。(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5、支持企业(行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围绕传统产业和新型产业,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以工代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培育分岗位、各层级的熟练技术工人。培训工种由企业确定,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对技术要求高、培训周期长的岗位和工种开展师带徒专项培训。每年培训企业各类职工500人次左右。(责任单位:应急局、局、工信局、住建局、发改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部门按要求给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前要向平鲁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目标导向、全面动员,树立技能社会新理念开展“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技能提升培训要突破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对参训对象限制,加大职工培训力度,使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对在职职工、新招录员工实现全员培训。参训学员持居民身份证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真正做到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进一步提升技能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就业稳定性,加快经济发展。

(二)坚持培训质量、加大投入,构建技能培训新体系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要主动对接用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掌握企业用工信息,没有用工需求的工种原则上不再进行培训。培训机构在开班前,要首先掌握企业相应工种用工需求数占培训班总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班。培训机构在培训前要充分征求学员培训愿望、就业愿望和就业单位愿望等,确实将就业意向达成率较高的学员纳入培训班,确保培训后能及时就业。培训机构要积极与用工企业、扶贫车间联系,大力开展订单式、点对点、项目制培训,提高就业率和增收率。培训机构在期培训结后,要对培训学员就业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每个季度要向有关部门报送实现就业学员相关就业证明材料。政府多方筹集资金,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金、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和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用于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培训所需经费。

(三)坚持考证持证、促进就业,构建人才培育新常态按照谁培训、谁考核、谁发证的原则,各部门、各企业要对已经工作十年以上,能够熟练掌握本行业技能的人员,采取岗位实操培训即可发给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的考核要增加培训学员持有“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占比,鼓励各企业或培训机构积极组织职工、培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考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持双证学员人数要占到培训合格人数的20%以上。各部门、各企业要将考评持证作为一项考评指标,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四)聚焦乡村振兴、增加收入,打造转型升级新业态对脱贫人口进行动态摸排和建档立卡管理,实名制登记培训需求,各乡镇要进一步做好逐村逐户逐人查漏补缺、动态跟进。各乡镇要对已经摸清的贫劳动力,针对其培训意愿,采取“一户一策、一人”方式,做到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劳动力应培尽培,切实提高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实现依靠技能就业,提高收入水平。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技能培训责任使命感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对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省“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程推进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在深刻领会、学深悟透上下功夫,结合我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现状,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府安排部署,认真审视我技能人才工作短板,精准施策,全力做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切实通过培训促进就业,为加快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力营造“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氛围。政府成立由政府长任组长、分管副长为副组长的“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和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培训中心。各乡镇、直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扎牢一把手”工程,迅速在全范围内形成人人提升技能、人人持证上岗的良好局面。要按照全省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的“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大军”的要求,将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部门重点工作。各部门、社会组织、培训机构要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倾斜资源,加大投入,真正在全形成“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强大氛围

(三)强化部门职责严格落实落细技能培训保障措施一要强化部门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把职业技能提升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实施,实现全程高标准、整体高质量。要抓紧出台贯彻落实措施,明确任务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季报、年报制度。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部门要组织职业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住建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年龄段内具备学习能力、有培训意愿和就业愿望的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文旅部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艺美术从业人员、乡村旅游服务人员等培训。卫健部门负责医护、养老、母婴护理人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工信部门要指导国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尽快制定本乡镇、本部门“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技能提升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具体到人,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切实将“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区人民素质提高,加快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各有关部门在审批重大项目时,要对申报单位提出技术工人培训和使用的相关要求,将项目实施所需技能人才情况纳入企业招投标、资质评估、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进一步突出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

做好宣传发动全面摸清全区劳动培训信息底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积极向企业宣传国家有关职业技术培训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各类用工培训。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劳动光荣、技能成才良好环境。要完善企业信息台账,了解企业近期运营状况和用工需求情况,建立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账,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查。要了解城乡劳动力培训需求,与相关部门对接,摸排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人员尤其是贫家庭农村闲散劳动力、城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