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图解链接: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平鲁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平鲁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

 2021629

 

朔州市平鲁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等文件精神,在巩固拓展我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按照要求继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凝聚支持合力,突出重点,集中投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区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实行全区统筹、整体规划,各部门、各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新支点,同时通过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涉农资金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确保政策的连续性,以适应过渡期目标任务变化。由区政府主导,在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乡镇全力推进,形成合力,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整合资金。
(二)坚持持续发力,注重实效。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成效挂钩,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科学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包括脱贫劳动力在内的广大农村人口内生发展能力,不断改善包括脱贫村在内的广大乡村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水平,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三)坚持运行规范,强化监管。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公示公开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三、绩效目标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山西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对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的基础上,接续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展开,使人民群体的收入不断增加,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四、整合范围及筹资方式

(一)统筹整合范围

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要求,2021-2023年,原省定贫困县不得整合中央层面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16大项涉农资金,但可整合省、市、县相关资金。对上级下达我区的省级层面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9大项涉农资金,实事求是合理确定年度整合资金规模,同时将2021年预算安排的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也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二)筹资方式

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要求和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实际进行筹资整合。截至目前,纳入整合资金范围的金额为10855.148万元,此次整合资金规模为6456.225万元,具体是:

1、省级资金1700万元,其中: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00万元;

2、区级资金4756.225万元,其中:

1)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756.225万元;

五、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截至目前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安排整合资金为6456.225万元。项目分为3大类5小类24项,具体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如下: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共1小类144170万元)

2021年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投资417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120万元、区级资金3050万元。

1.特色产业扶持项目(共144170万元)

1)建档立卡脱贫户杂粮特惠补助项目

①建设任务:帮助建档立卡脱贫户发展种植杂粮、薯类、中药材项目,稳定实现增收。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3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3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2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种植杂粮在原来补助的基础上每亩再补助25元,种植马铃薯每亩再补助50元,种植中药材每亩补助200元。

2)建档立卡脱贫户种植产业项目

①建设任务:扶持建档立卡脱贫户4927户发展种植产业,补助谷子、玉米、莜麦及其他小杂粮籽种和复合肥,户均补助1200元。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6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6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2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通过种植产业、种植优种、谷子、玉米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均增收1000元,夯实村民的物质基础,逐步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3)阻虎乡小郭家窑村养猪厂建设项目

①建设任务:用于小郭家窑村养猪厂,壮大村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阻虎乡人民政府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3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3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2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带动周边80户农民增收。

4)阻虎乡云岩堡木炭生物质燃料扩建项目建设任务:用于扩建云岩堡木炭生物质燃料厂,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周边村民300户增收。

责任单位:阻虎乡人民政府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7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7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2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带动入股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周边村村民劳动就业增收。

5)高石庄乡八墩村土豆淀粉加工扩建项目

①建设任务:续建八墩村淀粉加工厂,用于建设厂房、库房,购买设备,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31户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12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2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2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壮大村集体经济,节约周边村民磨土豆成本。

6)地膜覆盖谷子连片种植项目

①建设任务:机械化谷子、玉米,连片种植,改善土地质量,保证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34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区级资金34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4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提升种植收益,促进脱贫户增收。

7)特色种植产业补贴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农户种植产业(电商)进行补贴,鼓励农户积极发展种植产业,提高种植产量,带动脱贫户增收。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82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区级资金825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4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鼓励农户积极发展种植产业,提高种植产量,带动农户增收。

8)特色养殖产业补贴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农户养殖产业进行补贴。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82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区级资金825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4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鼓励农户积极发展养殖产业,带动农户增收。

9)平鲁区爱心超市项目

①建设任务:扩大爱心超市建设规模,保证物品充分、运行良好。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2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区级资金2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4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激发脱贫户的内生动力,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文明奠定坚实基础。

10)马铃薯产业发展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建设马铃薯产业园区、马铃薯储藏窖的进行补贴,推动马铃薯产业从品种研发到精深加工,开拓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15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区级资金15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4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推动马铃薯产业从品种研发到精深加工,开拓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11)光伏运维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平鲁区分布式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村级光伏电站和两个村级扶贫电站进行集中运行维护,确保电站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13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区级资金13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4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保障光伏电站收益。

12)分布式光伏电站保险项目

①建设任务:为分布式户用电站投入保险,解决设备损坏、老化等问题,确保电站收益稳定,确保电站稳定运行,保障长久收益。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1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区级资金1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4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确保电站稳定运行,保障长久收益。

13)井坪镇乱榆卜村高标准圈舍养殖场项目

①建设任务:高标准羊舍建设及加工、储存、冷冻配套设施建设,占地2600平方米。

责任单位:井坪镇人民政府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7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区级资金7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4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预计可新增经济效益27万元,带动48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增收。

14)消费扶贫农产品展厅、电商扶平台建设项目

①建设任务:建设消费扶贫农产品展厅1000,电商扶贫平台500(包括设计、招标、监理等二类费用),深入挖掘本地特色产品,为特色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的价值提炼、品牌包装、宣传推广、市场营销、公共关系等提供专业的营销推广服务,从而促进农民增收,形成线上线下协同促销的态势。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5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区级资金5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4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以“精准扶贫”为主题,多维度展示近年来平鲁区精准扶贫取得的丰硕成果,增强脱贫户自豪感,增加脱贫户内生动力,推销农副产品,促进农民增收。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共1小类41634.5万元)

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投资1634.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24.5万元、区级资金1610万元。

1.基础设施类(共41634.5万元)

1)西水界乡小破石村自来水户户通项目

①建设任务:用于西水界乡小破石村开挖管沟、管道铺设,改善村民吃水条件。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水利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11.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1.5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2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改善全村45户村民吃水条件。

2)凤凰城镇小野庄村屋顶防雨工程项目

①建设任务:用于对在村居住的29户村民屋顶安装彩钢板,改善农户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凤凰城镇人民政府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13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3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2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改善在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3)平鲁区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项目

①建设任务:聚焦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通过“拆、清、整、绿、建”五措并举,彻底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平鲁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41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区级资金41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4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治理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生产生活方式,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4)平鲁区长城旅游公路美化,沿线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①建设任务:整治旅游公路沿线村庄村容村貌,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全面进步。

责任单位:平鲁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12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区级资金12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4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三)其他类项目(共3小类6651.725万元)

2021年其他类项目计划投资651.72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555.5万元、区级资金96.225万元。

1.教育帮扶类(共1120万元)

1)雨露计划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2020年秋季就读中职中技、高职高专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一年资助3000元,预计资助400人。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12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2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2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减轻脱贫户子女教育负担。

2.金融帮扶类(共3461.475万元)

1)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取得的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85.2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85.25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2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实现“产业+金融”脱贫人口全覆盖,帮助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发展种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2)企业扶贫贷款贴息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市级、区级等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产业按照带动1户增收1500元给予5万元贷款的贴息,贴息按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3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30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2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脱贫户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3)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二期项目

①建设任务: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取得的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76.22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区级资金76.225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4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实现“产业+金融”脱贫人口全覆盖,帮助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发展种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3.其他类(共270.25万元)

1)项目管理费

①建设任务:用于平鲁区扶贫项目前期准备、实施、检查、评估、管理、验收等相关经费开支。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17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7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2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建设。

2)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①建设任务:用于解决2020年培育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153人,每人培训费用3500元,共计53.25万元。

责任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②资金安排:安排 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53.2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33.25万元、区级资金20万元。

③时间进度:计划 20212月开工,20211220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规划,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编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并及时以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进一步按要求完善整合项目流程、验收及监管等制度办法,督促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行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有关部门应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绩效评价。资金使用单位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以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平鲁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