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井坪镇街道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结合我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区政府对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共确认行政执法主体24个,现予以公布。
朔州市平鲁区教育局
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
朔州市平鲁区司法局
朔州市平鲁区财政局
朔州市平鲁区人社局
朔州市平鲁区林业局
朔州市平鲁区自然资源局
朔州市平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朔州市平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朔州市平鲁区交通运输局
朔州市平鲁区水利局
朔州市平鲁区农业农村局
朔州市平鲁区商务局
朔州市平鲁区文化和旅游局
朔州市平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朔州市平鲁区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平鲁区审计局
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朔州市平鲁区卫体局
朔州市平鲁区统计局
朔州市平鲁区医保局
朔州市平鲁区能源局
朔州市平鲁区发改局
朔州市平鲁区残联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