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发〔20189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平鲁区2018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

                           2018829


 

平鲁区2018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 和《山西省政府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按照“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提升脱贫人口的收入”要求,结合〈朔州市平鲁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脱贫攻坚组[20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对平鲁区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区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自主权。按照“应整尽整”要求,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坚持先急后缓、积极稳妥、精准安排、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巩固脱贫为导向,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水平为重点,优化使用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强力推进整合资金项目及时落地生根。

(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建立涉农部门参加的财政资金支持扶贫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审查确定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做好巩固脱贫成效项目储备,承担整合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年度考核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实现与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的有效衔接。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及资金监管,区扶贫办负责项目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

(二)提高效益,促进发展。区脱贫攻坚领导组根据区年度巩固脱贫攻坚计划和资金需求额度,确定本年度涉农资金整合规模。坚持“六个精准”和“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目标走、目标跟着巩固对象走”的原则,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项目资金整合的综合效益。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和规划引领、项目支撑、集中投入等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特色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加大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四)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在总结经验、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做到“应整尽整”。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积极转变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方式,创新机制,集中财力,全力保障打赢巩固脱贫保卫战。

二、巩固目标

按照《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晋办发[2016]42号)和《平鲁区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平发[2016]25号)总体要求,切实强化涉农资金对巩固脱贫成效项目的支撑作用,大力实施就业转移、产业扶持、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脱贫项目工程,不断增加人民群体的经济收入、不断激发内生动力,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巩固脱贫成果。

三、调整后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

(一)统筹整合范围

根据《关于明确统筹整合中央资金范围的通知》(晋统筹发[2017]3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要求,从2018年起,对于中央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20大项涉农资金,36个国定贫困县继续统筹整合, 22个省定贫困县不再统筹整合,按资金原用途使用。对于上级下达我区的省级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656项资金,在“因需而整”前提下,实事求是确定年度整合资金规模,同时将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2018年预算安排的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也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截至8月底,整合资金规模调整为8645.416万元,具体是:

(1)省级资金4601.19万元:

第一类省级扶贫专项资金3350万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5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200万。

第二类省级农林水资金1251.19万元:

省级农业发展资金555万元,具体为:

1.果业提质增效30万元;

2.粮食高产创建工程50万元;

3.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奖促治190万元;

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70万元;

5.畜牧产业提升工程115万元;

6.农产品支撑项目贷款贴息资金100万元。

省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1.19万元,具体为:

1.两山造林工程(环京津生态屏障建设区配套)150万元;

2.两区增绿工程(重点乡村园林绿化)25万元;

3.双保管护工程森林资源管理(未成林造林地管护)146.19万元;

4.双保管护工程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监理费配套)10万元。

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00万元。

省级农机化产业发展资金165万元,具体为:

1.现代农机推广项目15万元;

2.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项目120万元;

3.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30万元。

2)市级资金26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3)区级资金3779.226万元,其中:

1.区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3428万元;

2.扶贫结余资金326.896万元;

3.国土结余资金24.33万元。

四、调整后的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我区巩固脱贫成效规划需要,截至20188月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安排整合资金调整为 8645.416万元。调整后的项目分335项,具体建设项目安排如下:

第一类产业发展类项目(共185443.52万元)

其中(一)农业生产项目2个,安排资金300万元

1、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产业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50万元,对平鲁区已退出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6768人发展种植产业、种植优种谷子、玉米,用于巩固脱贫增加收入。

2)补助标准:户均600元。

3)绩效目标:通过种植产业、种植优种、谷子、玉米增加已退出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增收800元,夯实村民的物质基础,逐步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4)实施地点:全区涉及贫困村的乡镇。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工。

6)责任单位: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杂粮特惠补助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50万元,对全区已退出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4126人种植杂粮、薯类、中药材给予特惠补助,用于巩固脱贫增加收入。

2)补助标准:杂粮每亩补助25元、薯类每亩补助50元、中药材每亩补助200元。

3)绩效目标:帮助全区已退出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杂粮、薯类、中药材项目,稳定实现增收。

4)实施地点:全区涉及贫困村的乡镇。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工。

6)责任单位: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4个,安排资金250万元

1、中药材种植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80万元,在向阳堡乡马家洼村新增种植白芍150亩。涉及648人,其中:已退出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85人,其他农户563人,用于巩固脱贫增加收入。

2)绩效目标:帮助全区已退出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中药材项目,稳定实现人均增收9000元的目标。

3)实施地点:向阳堡乡马家洼村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发展和改革局。

2、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80万元,在西水界乡长良西南垫地300亩,修路3公里。涉及231人,其中:已退出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7人,其他农户184人,用于巩固脱贫增加收入。

2)绩效目标:帮助已退出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预计实现户均增收6700元。

3)实施地点:西水界乡长良西南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发展和改革局。

3、垫滩造地工程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40万元,在阻虎乡后暖沟村续垫滩造地85亩。涉及164人,其中:已退出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6人,其他农户148人,用于巩固脱贫增加收入。

2)绩效目标:帮助已退出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预计实现户均增收7200元。

3)实施地点:阻虎乡后暖沟村。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发展和改革局。

4、粮食高产创建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50万元,其中:在平鲁区建设燕麦绿色高产示范片2000亩,投资20万元;建设马铃薯良种繁育400亩、建设马铃薯原种繁育20亩,投资30万元。

2)补助标准:燕麦补助每亩补助100元,马铃薯良种繁育每亩补助250,马铃薯原种繁育每亩补助10000元。

3)绩效目标:加快形成农业绿色产业发展方式,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涉及20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人,其他农户181人。

4)实施地点:平鲁区各乡镇。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平鲁区农业服务中心。

(三)林业生态脱贫项目共3个,安排资金321.19万元

1、两山造林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50万元,在下木角乡、白堂乡、高石庄乡、向阳堡乡、双碾乡完成造林3000亩。

2)补助标准:每亩500元。

3)绩效目标:用于巩固脱贫增加收入,涉及60人,其中:已退出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48人,其他农户12人,用于巩固脱贫增加人均收入13500元。

4)实施地点:下木角乡、白堂乡、高石庄乡、向阳堡乡、双碾乡。

5)进度计划:20209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平鲁区林业局。

2、双保管护工程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46.19万元,在井坪镇等9个乡镇完成未成林地管护14.619万亩。

2)补助标准:每亩10元。

3)绩效目标:用于巩固脱贫增加收入,涉及22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75人,其他农户45人,用于巩固脱贫增加人均收入6000元。

4)实施地点:井坪镇、白堂乡、西水界乡、向阳堡乡、双碾乡、阻虎乡、高石庄乡、下木角乡、凤凰城镇。

5)进度计划:20189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平鲁区林业局。

3、重点乡村园林绿化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25万元,在下水头乡、阻虎乡、凤凰城镇5个村完成村庄绿化。

2)绩效目标:用于巩固脱贫增加收入。

3)实施地点:下水头乡王家湾村、下乃河村,阻虎乡大干沟村,凤凰城镇六百户村、安架山村。

4)进度计划:20199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林业局。

()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共9个,安排资金4572.33万元

1、现代农机推广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5万元,在全区牧草机械化示范点建设1000亩。

2)补助标准:购置机械补助12万元,示范区建设等3万元。

3)绩效目标:用于巩固脱贫增加收入。

4)实施地点:全区牧草机械化示范点。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平鲁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果业提质增效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30万元,用于果树品种改良300亩。

2)补助标准:每百亩补助10万元。

3)绩效目标:加快形成农业绿色产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涉及7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3人,其他农户45人。

4)实施地点:平鲁区白堂乡曹庄村。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平鲁区农业服务中心。

3、光伏扶贫户用电站建设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760.47万元,用于贫困户用电建设。

2)绩效目标:解决720户贫困户日常用电。

3)实施地点:全区涉及乡镇。

4)进度计划:2020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4、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300万元,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2)绩效目标:实现部分乡村村集体经济破零。

3)实施地点:全区涉及乡镇。

4)进度计划:2019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组织部。

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2295.86万元,其中:西水界乡1374.78万元,整理耕地723.62公顷、高石庄乡921.08万元,整理耕地478.96公顷。

2)绩效目标:实现部分乡村村集体经济破零。

3)实施地点:平鲁区高石庄乡、西水界乡。

4)进度计划:2019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高石庄乡、西水界乡。

6、藜麦种植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96万元,用于扩大藜麦种植规模,达到4000亩,涉及农业人口22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6人,其他农业人口153人。

2)补助标准:每亩240元。

3)绩效目标:加快形成农业绿色产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

4)实施地点:全区涉及乡镇。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平鲁区农业服务中心。

7、产业扶贫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0万元,用于凤凰城镇贫困人口增收。

2)绩效目标:加快形成农业绿色产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

3)实施地点:平鲁区凤凰城镇。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巩固提升工程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800万元,用于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巩固提升产业发展,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2)绩效目标:实现686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

3)实施地点:平鲁区各乡镇。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9、包村增收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265万元,用于全区7个乡镇680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2)绩效目标:实现680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3)实施地点:平鲁区高石庄乡、西水界乡、下面高乡、下水头乡、下木角乡、向阳堡乡、阻虎乡。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第二类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共72225万元)

1、农机深松作业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20万元,对全区适合深松整地的4万亩地块进行作业。

2)补助标准:每亩30元。

3)绩效目标:用于巩固脱贫增加收入。

4)实施地点:平鲁区各乡镇。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畜牧提升工程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45万元,用于新建堆粪场2000立方米;畜牧局开展畜牧技术培训。

2)补助标准:每立方米补助200元。

3)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巩固脱贫增加收入。

4)实施地点:平鲁区白堂乡窝窝会村宏泽农牧专业合作社、西水界乡小破石村兆瑞种植专业合作社。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平鲁区畜牧兽医局。

3、农牧交错带建设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70万元,用于改造牛舍1080平方米、;新建青贮窑1680平方米、干草棚1400平方米、开展肉羊人工授精技术推广。

2)补助标准:牛舍每平方米补助200元、青贮窑每立方米补助120元;干草棚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3)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巩固脱贫增加收入。

4)实施地点:平鲁区井坪镇北坪村兴平农牧有限公司、双碾乡杨家窑村瑞和农牧专业合作社、西水界乡骆驼山村骆驼山生态农牧专业合作社、双碾乡良关村林木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双碾乡布店村汇丰农牧专业合作社。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平鲁区畜牧兽医局。

4、贫困村提升工程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600万元,用于全区80个贫困村解决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和卫生、文化场所建设,村容村貌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绩效目标:提升6865户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3)实施地点:平鲁区80个贫困村。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5、公共浴室建设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40万元,用于公共浴室建设基础设施配套,涉及人口4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人,其他人口382人。

2)绩效目标:提高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

3)实施地点:平鲁区陶村乡白土窑村、井坪镇上麻黄头村。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农业委员会。

6、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50万元,用于村容村貌整治,涉及人口234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6人,其他人口2262人。

2)绩效目标:改善人居环境。

3)实施地点:平鲁区高石庄乡大辛窑村、大河堡村、黑家窑村、九墩村;下面高乡下面高村。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农业委员会。

7、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200万元,用于6个乡10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涉及人口840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0人,其他人口7950人。

2)补助标准:每人240元。

3)绩效目标:确保农村村民饮水安全。

4)实施地点:平鲁区6个乡10个村。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平鲁区水利局。

第三类  其他(共10976.896万元)

(一)教育扶贫项目共2个项目,安排资金140万元

1、2018年雨露计划补助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00万元,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就读中职中技、高职大专的贫困学生资助。预计资助500人,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问题,阻断家庭贫困代际传递。

2)补助标准:就读中职中技、高职大专的贫困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3)绩效目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覆盖的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

4)实施地点:全区各乡镇。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2017年雨露计划补助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40万元,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一、二、三年级中职中技、普通大专、高职院校的在校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2)补助标准: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

3)绩效目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覆盖的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

4)实施地点:全区各乡镇。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二)金融扶贫共4个项目,安排资金696.896万元

1、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80万元,用于全区230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业扶贫发展等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进行贴息等。

2)贷款规模及贴息标准:为贫困户每户贷款5万元,按基本利率进行财政年度贴息。

3)绩效目标:实现“产业+金融”贫困人口全覆盖,帮助全区已退出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稳定实现增收巩固脱贫。

4)实施地点:全区各乡镇。

5)进度计划: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农产品支撑项目贷款贴息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00万元,用于企业贷款进行贴息。

2)绩效目标:帮助企业发展种植及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稳定实现增收巩固脱贫。

3)实施地点:山西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山西晋明绿农种植有限公司的中药材种植、朔州市全益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小杂粮加工、朔州市平鲁区长良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区农业委员会。

3、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266.896万元,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提供担保。

2)贷款规模:为2310万元提供担保。

3)绩效目标:帮助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提供担保,稳定实现增收巩固脱贫。

4)实施地点:全区各乡镇。

5)进度计划: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4、对企业进行贷款贴息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50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贷款进行贴息。

2)绩效目标:帮助企业发展种植及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稳定实现增收巩固脱贫。

3)实施地点:平鲁区涉及农民专业全作社。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三)培训就业共1个项目,安排资金70万元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70万元,实施专业技能型培训375人;新型主体带头人培训2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0人,其他农户375人。

2)补助标准:专业技能型培训375人,每人标准800元;新型主体带头人培训200人,每人标准2000

3)绩效目标:实现培训对象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为巩固脱贫保障提供技术支撑。

4)实施地点:平鲁区各乡镇。

5)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6)责任单位:平鲁区农业服务中心。

(四)其他项目共3个,安排资金70万元

1、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30万元,用于兴联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购置大型机械。

2)绩效目标:巩固脱贫涉及贫困人口22人。

3)实施地点:平鲁区凤凰城镇凤凰城村。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京津风沙源工程监理费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0万元,用于京津风沙源工程项目监理。

2)绩效目标:稳定实现增收巩固脱贫。

3)实施地点:平鲁区。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林业局。

3、扶贫项目管理费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30万元,用于平鲁区扶贫项目的管理。

2)绩效目标:通过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管理、监督,促进扶贫项目的如期完工,达到真扶贫、扶真贫。

3)实施地点:平鲁区。

4)进度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5)责任单位: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1、严格项目立项评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围绕生产发展和巩固提升产业发展,制定巩固脱贫年度计划和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在各乡镇申报村级巩固脱贫项目的基础上,由区脱贫攻坚领导组,按照巩固脱贫成效相关要求,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库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以及项目安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筛选评审,确保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精准。

2、严格项目实施责任。在项目实施管理上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扶持等项目,原则上由区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些零星、分散的小项目也可由相关乡镇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必须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报区脱贫攻坚领导组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并跟踪问效。

3、严格资金审批拨付。所有统筹整合的项目资金,必须纳入年度巩固脱贫计划进行项目安排,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到项目成熟一个,及时批复实施一个,并加快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审核和完善报账资料,对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4、加快项目强力推进。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属政府采购类项目积极做好前期工作,按程序优选勘察设计单位,尽快完成投资评审和招投标工作,督促中标单位及时进场施工。属“先建后补”类项目,相关部门也需及时报备实施方案并指导项目所属乡镇优质高效实施。

5、严格项目投资监管。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扶贫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验收审计制等制度,让项目实施在阳光下运行。区监委、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应按要求实行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制;适合“先建后补”项目,也需按要求进行预算评审和第三方参与核算,杜绝跑冒滴漏等不良现象发生,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对挤占、挪用、骗取扶贫资金等行为,严格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强化项目推进保障措施

1、建立协调机制。区脱贫攻坚领导组要建立相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加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通报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加强规划衔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巩固脱贫成效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巩固脱贫成效规划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完成巩固脱贫成果任务。

3、严格监督检查。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等,并实行巩固成效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把履行监管职责、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项目推进不力、按规定时间节点完不成任务,被上级暗访巡查、核查评估、督导检查通报的和影响全区巩固脱贫成效的,要严肃追责。

4、加强绩效考评。区政府将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立以巩固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资金规范使用为重点的绩效考评体系,设置考评指标,规范考评程序,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以脱贫攻坚领导组名义予以通报。

 

附件:平鲁区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