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发〔2016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平鲁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1

 

朔州市平鲁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2015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559号)及其配套文件,结合区情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紧密结合区情实际,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在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构建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切实提高城乡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全区人民群众享有更多医改成果。

二、改革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围绕破除以药补医,以建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院长负责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开展人事薪酬改革以及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等工作为重点,统筹推进全区城乡医疗资源布局、优质资源下沉、分级诊疗、人才培养、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全面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完成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配置全区医疗卫生资源

1、按照省市要求,深入开展全区卫生总费用和资源配置现状调查,认真编制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卫计局负责,201612月底前完成)

2、优先发展区级公立医院,以学科、人才、技术为核心,强化区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分类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改扩建工作,满足城乡居民、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需求。(区卫计局、发改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3、结合平鲁实际,贯彻落实省市各类鼓励政策,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办医。(区卫计局、发改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二)改革区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建立医院管委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为进一步理顺医院管理体制,组建区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医院管委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医院管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马占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张秀珍  区政府副区长

  员:李和有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苏占国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颖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第一副局长

魏香兰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贾丕福  区财政局局长

医院管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组、区级公立医院综改组等3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组长由李和有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管委会日常工作;专家组组长由张林虎同志担任,负责医务人员培训、技术引进、专家聘请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区级公立医院综改组组长由赵向忠同志担任,负责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的人事、综改等重大事项。(区政府负责,20161月底前完成)

2、改革区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制定《朔州市平鲁区区级公立医院院长选聘暂行办法》,取消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的行政级别,院长由医院管委会依照法定程序选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任合同。院长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原则上连任不得超过三届。(区政府负责,20161月底前完成)

3、进一步落实区级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医院民主决策和制约机制。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医院运行效率,实现公益性目标。(区政府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4、强化区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根据省级制定的指导意见,医院管委会制定区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和量化指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奖惩、解聘、续聘等挂钩。(区政府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三)完善区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进一步完善科学补偿机制。全区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基药、非基药、中药饮片(颗粒)]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区财政按比例予以补偿。区级公立医院补偿药款的20%,乡镇卫生院补偿药款的30%,药物补偿款按季及时足额拨付。(区财政局、发改局、卫计局负责,20161月实施)

2、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医保资金可承受、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医院合理调整收入结构。诊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上调不超13%,床位费上调不超36%,检查费、检验费下调不低于10%。(区发改局、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20161月底前完成)

3、进一步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1)在编职工工资。为了激发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在编职工工资由区财政负担85%,剩余15%由医院从业务收入中自行解决;在编职工“四险两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原来由区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障金统筹部分保持不变,个人部分由职工本人按规定缴纳。乡镇卫生院保持原有体制不变。(区财政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2)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医院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区财政全额负担;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工资,执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纳入社会保险统筹,由养老保险基金给予保障。(区财政局、人社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3)经常性支出。医院在医疗服务中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办公、印刷、水电、差旅、会议、培训及管理费用等支出,均由医院从医疗服务收入中解决。(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4)专项补助支出。医院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维护、重点学科发展支出,根据发展规划由区政府予以补助;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灾服务等所需支出,按政府下达计划和任务列入财政预算。(区财政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5)规范诊疗行为和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在保障医疗必需的前提下,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和一次性医用耗材行为。区级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控制指标,严格控制药占比(中药饮片不计)、检查检验占比、卫生材料占比。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按照省级制定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区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办法,实行网上集中统一招标采购和分类采购。(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2、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积极推行高值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网上阳光采购,鼓励购买国产创新药和医用耗材,定期公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采购品规、数量、价格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3、加强药品配送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实行城乡一体化配送,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特别是提高乡村两级药品配送能力。(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五)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新农合报销政策要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相互衔接。区发改局要在市发改部门的指导下,提供调整后的价格目录。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新农合要纳入支付范围。到2017年,全面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扩大单病种付费病种范围。(区人社局、卫计局、发改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2、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由现有的40种扩大到50种。医院要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和实际技术能力,建立适宜的临床路径、处方集和诊疗规范,规范处方行为,控制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3、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等重点指标的监控,定期公开相关数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区人社局、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4、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提高保障绩效。严格控制参保参合人员个人负担,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区人社局、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六)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1、完善编制管理办法。在现有区级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内,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实行区乡医师一体化管理,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师编制数分别核算,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同意,统一招聘、统一调配,由区级公立医院统一培养、统一使用。(区编办、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2、做好医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平鲁人口分布、岗位需求的实际,逐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乡两级医务人员,缓解人员短缺和人才匮乏状况。三年内,区级公立医院正式工作人员数量力争达到编制数的85%以上,乡镇卫生院力争达到80%以上。(区人社局、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3、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在国家薪酬改革方案出台前,根据全省公立医院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先行探索制定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制定出台区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量化指标,健全以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管理效能以及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制度。(区人社局、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七)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1、进一步推动区域医疗资源协同服务和集约化配置。结合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建设和发展区域专病中心。区级公立医院承担全区检查检验、病理推断、医学影像等任务,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2、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区乡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区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轮岗工作制度。对居住人口不多、医疗资源严重缺乏的乡村,实行定期巡回医疗制度。(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3、进一步鼓励和吸引人才到基层工作。制定区级医院医师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考核管理办法,鼓励医疗技术人才到农村基层工作。创造优惠条件,加大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优秀人才力度。落实卫生系列职称分类评审并向乡镇一线倾斜。(区卫计局、人社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八)提升区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1、加强区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根据医院功能定位和实际能力,明确全区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推进区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201512月底前,围绕近三年区外转出率靠前的5-10个病种,确定需要重点加强建设的临床和辅助科室,提出人才、技术、学科和管理的具体需求,制订并实施服务能力提升规划和计划。(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2、完善人才培养制度。进一步健全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积极探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区、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骨干医师的培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传承和创新人才工程。(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九)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1、构建和完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在前期试点分级诊疗制度的基础上,全区各类医疗机构要将住院按病种分级诊疗作为推进医改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优化分级诊疗流程,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健康稳定运行。区卫生部门与医保机构要按照“简化手续、缩短时间、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住院按病种分级诊疗制度。(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2、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对目前实行住院按病种分级诊疗的病种,综合考虑平均费用等因素,制定付费标准,实行按病种付费,促进住院按病种分级诊疗工作。(区人社局、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十)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

1、强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健全和完善涉及医疗服务的相应监督和管理制度,依法实行全行业管理,重点强化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和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2、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到2016年,实现区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下降。(区卫计局、人社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3、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区级公立医院相关信息定期公示制度,接受行业社团组织和社会的广泛监督。运用省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与评估系统,加强区级公立医院费用控制、财务运行监管。(区卫计局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医院管委会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全面贯彻省市改革政策,坚持城乡联动、部门联动、政策联动和务实操作,建立有利于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改革的具体措施。

(二)强化财政保障。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细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定项投入政策,完善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定项投入机制,确保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同时,落实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加大指导力度。区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计生局等部门,要围绕改革的重点内容,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大保障和支持力度,努力在“综合推、全面改、建机制”方面实现重点突破,推动改革顺利实施。

(四)落实医院责任。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是改革的参与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强化改革意识,端正办医方向,坚持功能定位,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实现改革目标。

(五)强化新闻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高效便捷的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改革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营造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