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鲁区政府关于对中煤平朔井东煤业有限公司等六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关停的通知
2016年06月22日
来源:
平政发〔2016〕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24号)和山西省环保厅《关于全面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晋环函〔2015〕6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环保违法违规企业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环境管理法制化,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中煤平朔井东煤业有限公司、朔州兴泰源特种耐火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煅烧高岭土、朔州市平鲁区竞跃煤化有限公司的国兴洗煤厂、朔州市鑫盛煤焦配运有限公司、朔州市平鲁区众望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储(售)煤场、朔州市海天鑫工贸有限公司年入选原煤180万吨新建项目,六个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实施关停,具体要求如下:
一、被关停的企业从即日起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二、环保、经信、煤炭等有关部门负责监督被关停企业的落实情况。
三、被关停企业如要恢复生产,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等规定要求,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对阻挠、抗拒关停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对产生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