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201726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井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筹备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组建平鲁区人民医院集团和平鲁区中医院集团的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朔州市平鲁区委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9 

  

  

  

  

  

  

    

  

   

  

  

  关于组建平鲁区人民医院集团 

  

  

  和平鲁区中医院集团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医改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区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根据省医改办《关于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晋医改办20175号)和市医改办《关于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朔医改办20175号)精神,现就组建平鲁区人民医院集团和平鲁区中医院集团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我区作为全省医改示范区的优势,学习借鉴省内外兄弟市县的先进经验,突破现行体制机制局限,整合优化全区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提升全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区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为建设“健康平鲁”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质。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确保全区人民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和医院发展可持续。 

  

  

  坚持因地制宜。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市医改方向、原则、方针、政策,遵循医药卫生发展规律,立足区情,循序渐进,探索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区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格局。 

  

  

  坚持优化成本。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流动,提高全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公平公正。 

  

  

  三、主要措施 

  

  

  (一)组建医院集团 

  

  

  1、组建平鲁区人民医院集团。以区人民医院为核心,成员单位包括12个乡镇卫生院(不含井坪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增挂“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集团××乡(镇)卫生院”牌子。 

  

  

  2、组建平鲁区中医院集团。以区中医院为核心,成员单位包括井坪镇卫生院(增挂“朔州市平鲁区中医院集团井坪镇卫生院”牌子)、井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挂“平鲁区中医院集团井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各医院集团院长为法定代表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政府投入、职责任务、优惠政策、原有名称不变。 

  

  

  (二)明确职能定位。 

  

  

  各医院集团承担原区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全部职能以及区政府的指令性任务。 

  

  

  1、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计人员进修培训。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3、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本辖区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疗工作。 

  

  

  (三)完善治理结构。 

  

  

  1、强化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管委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医院集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等重大决策。 

  

  

  2、成立区公立医院理事会、监事会。 

  

  

  1)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4名,每届任期5年。理事长由区级公立医院熟悉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担任,副理事长由两家医院集团院长兼任,理事从医院集团班子成员中选任。 

  

  

  理事会对区管委会负责。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医院集团下属单位、科室负责人任免事项,报区管委会审批;审议医院集团大型医疗器械设备和大宗药品购置计划,报区管委会审批;审议医院集团重大业务工作计划;审议医院集团内部主要管理制度;对各医院集团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根据区管委会授权,审议其他重要事项。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1名理事兼任。 

  

  

  2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6名,每届任期5年。主席由区卫计局局长兼任,监事从区纪委监委和审计、人社、卫计部门以及两家医院集团班子成员中选配。 

  

  

  监事会对区管委会负责。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医院集团进行财务检查,对医院集团行政班子履职情况、医院集团章程和基本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报告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两家医院集团实行院长负责制。医院集团党政领导班子按相关程序配备。集团下属单位、科室负责人,由集团院长提名,经理事会审议和区管委会审批后,由集团院长聘任,报区卫计局备案。 

  

  

  医院集团院长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区管委会的决议、决定;在理事会、监事会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履行医院集团法人管理职责;全面领导医院集团的医疗业务、公共卫生和行政后勤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医院集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向区管委会、理事会报告工作;执行区管委会、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4、区卫计局负责行业监管,强化政策措施、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关系不变的原则,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站、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卫生执法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区卫计局公卫管理办公室所承担的对各医院集团的业务管理关系和责任不变。区卫计局负责对各医院集团开展的上述业务进行工作考核。 

  

  

  (四)加强运营管理。 

  

  

  1、各医院集团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建立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保管理、质量控制、药械采购、公共卫生管理等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相关工作,所属单位不再设置相关科室。 

  

  

  2、各医院集团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建立医学检验、放射影像、远程会诊、120急救、消毒供应、药械配送、健康管理、信息管理等业务中心,为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提供服务。 

  

  

  3、统一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专科技术人员、特色技术和专科设备进行兼并重组,两个医院集团之间不再重复设置临床科室,减少资源浪费,降低运行成本。 

  

  

  (五)统一人事管理。 

  

  

  1、现有区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由医院集团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配。保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量不变。 

  

  

  2、根据岗位需求,逐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人员。编制内招聘人员,由各医院集团制定招聘计划,经理事会审议和区管委会研究同意,按程序报批后,在区纪委监委和卫计、人社、编办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方案、过程、结果“三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招聘结果报区管委会审批后,按程序备案。 

  

  

  3、各医院集团内部实行人员双向交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骨干到区级医院进修。区级医院选派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期帮扶,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个月。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单位服务时间必须满1年。 

  

  

  (六)改革薪酬制度。 

  

  

  1、根据“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政策,合理确定医院集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 

  

  

  2、允许各医院集团根据各自实际,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重点向临床一线、基层一线倾斜 

  

  

  3、统筹考虑医疗卫生人员加班、值班、巡回医疗、基层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七)强化绩效考核。 

  

  

  1、制定和完善医院集团绩效考核办法,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加大基层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促进、健康扶贫等考核指标权重。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集团管理团队的绩效、任免和奖惩挂钩,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挂钩。 

  

  

  2、各医院集团分别对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内部绩效考核,形成同级医疗卫生单位之间的内部竞争机制。同步建立医院集团院长和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机制。 

  

  

  (八)取消耗材加成。 

  

  

  1、各医院集团的药品[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中药饮片(颗粒)]继续实行零差率销售。逐步扩大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库,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2、医用耗材(植入性高值耗材除外)全部取消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医院运营成本等方式补偿。 

  

  

  3、根据我区实际,为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免费供应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基本药物,费用从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中解决。 

  

  

  (九)统一药械供应 

  

  

  1、全区公立医院在优先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的前提下,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耗材、试剂,实行区乡村三级目录、议价、采购、配送、结算“五统一”。 

  

  

  2、村卫生室药品全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3、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的基础上,进行“二次议价”,实行“两票制”(药品从生产企业到医院,增值税发票不得超过两次)。 

  

  

  (十)完善分级诊疗。 

  

  

  1、建立新型巡回医疗制度和“基层检查+医院诊断”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建立老年人慢性病特色专科,设立时间相对固定的专家工作室和专家门诊,区级医院选派医护人员对口帮扶。 

  

  

  2、全面推行区级医院专科医师、乡镇全科医师和村医“1+1+1”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模式。村医分组划片开展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区级医院对经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适当降低个人自付比例,免挂号费、免健康管理费,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服务(一降两免三优先),对下转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要进行医疗服务跟踪和指导。 

  

  

  4、制定常见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完善双向转诊流程。原则上,符合基层住院病种收治条件的患者应首选在基层就诊,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优先享受区级医院诊疗和住院服务。 

  

  

  5鼓励各医院集团通过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模式与省、市医疗机构加强合作,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秩序。 

  

  

  (十一)优化医疗服务。 

  

  

  1、加强医院集团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监控考评体系,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持续优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就医服务流程,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临床路径等医疗服务争创无差错、无投诉、无责任事故、无医患矛盾的“四无”医院。 

  

  

  3、狠抓医德医风,强化医疗卫生人员纪律作风建设,增强纪律观念,严明工作纪律,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的培养,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能。 

  

  

  (十二)打造智慧医院。 

  

  

  1、构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以城乡居民电子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依靠大数据支撑,推广在线医疗服务模式。 

  

  

  2、大力发展区域远程医疗,逐步建立区域远程影像、检验系统网络和远程会诊中心,推广“互联网+医疗”、“基层检查+医院诊断”等远程医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