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三一硅能5GW拉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921日-202392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朔州市平鲁区平阳西街1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咨询窗口35

联系电话:0349-6960286

    编:036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一硅能5GW拉晶项目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坪循环经济园区

三一硅能(朔州)有限公司

山西诺凯诚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坪循环经济园区,主要以多晶硅为原料,进行单晶硅方棒的生产,不考虑后端切片光伏组件产品的生产制造,建成后年产单晶硅方棒12000吨(单晶硅圆棒20000吨/a,根据生产需要圆棒-方棒切制率百分之四十)。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硅料酸洗废气采用1套4级酸雾洗涤塔处理后达标排放;硅料破碎筛分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拉晶车间的拉晶炉装料、吹扫、清炉废气共设置4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拉晶车间的拉晶抽真空废气由设备端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机加车间磨倒、开方废气采用1套旋风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屋顶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含氟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机加废水经压滤、过滤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纯水站排污水经纯水站设备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吸声及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除尘灰、废坩埚、废锅底料、废石墨热场、废金刚线、废包装材料、硅泥、废空调过滤材料、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废在固废库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机加边角料返回生产系统;氩气回收系统废催化剂属于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定期上门回收更换;废矿物油、废油桶、废酸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等危险废物在化学品库危废区暂存,并交由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酸液通过计量泵缓慢注入废水处理系统调节池;含氟污泥在验收阶段进行属性鉴别,按鉴别的固废类别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生化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酸洗区等重点区域,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防漏措施,杜绝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