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对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调查意见表见附件。

规划实施内容:

扩区后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11.51平方公里,新增规划面积1.81平方公里。省自然资源厅要按规定尽快为其核定四至范围。其中:北坪循环经济园规划面积6.7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平朔井工三矿西240米,南至省道S212(不含),西至平朔线公路东600米,北至回平线公路南80米。朝阳新材料工业园规划面积4.2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神头电厂东120米,南至中电神头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电塔南30米,西至秦岭阳光橡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西800米,北至西石湖村村庄北界北485米。新能源科技产业园规划面积0.5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平朔安太堡选煤厂西侧,南至国道G336(不含),西至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西侧,北至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北侧。

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现代煤化工、新能源和新材料为主导发展产业。

规划实施单位

  :  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平鲁区北坪循环经济园区纬二路2

  :  0349-6960286

  pljjjskfq@163.com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编制单位: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西路309号园梅源商务14

电话:0351-8371347

邮箱:sxqzyghb @163.com

         附件下载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实施单位发表自己对该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特此公告!

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