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强盛工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朔州市强盛工贸有限公司洗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平鲁区白堂乡窝窝会村东南1.5km处,建设配煤、洗煤项目。建设1座储煤场,年储存中转原煤100万吨;建设SKT-16生产线一条,年入选原煤120万吨,采用跳汰、浓缩压滤生产工艺,并配套相应的生产设施;项目占地20000 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8.3万元。朔州市平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备案[2016]272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及本批复的前提下,同意实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13000m2储煤场全封闭原煤库、11800m2洗煤场全封闭原煤库,内部设机械洒水装置,顶部设轴流风机及全自动瓦斯监控探头,并硬化地面;建设封闭的产品煤棚,并硬化地面;建设煤矸石堆棚,并硬化地面;建设封闭的煤泥棚,应采取防渗处理并硬化地面;原煤破碎、筛分设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原煤输送须建设全封闭皮带走廊并在转载处设置自动洒水装置;全厂运输道路要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进行适时的洒水抑尘,避免沿路抛洒造成扬尘污染。煤粉尘排放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规定的限值。冬季供热,安装一台电锅炉,不得建设使用燃煤设施。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煤泥水采用浓缩+压滤工艺处理,共建设2Φ18m普通耙式浓缩机;2XMZ3501500-UK全自动压滤机;建设11200 m3事故水池;工业场地最低处建设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主洗车间建设110 m3集中水池,确保洗煤废水在任何情况下闭路循环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设置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洗煤厂原煤堆场洒水抑尘,不外排。严格按环评要求,做好废水的防渗措施。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基础、设吸声屏和隔震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做好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理。矸石尽量综合利用,外售不畅时送至中煤平朔集团煤业有限公司安太堡露天煤矿内排土场可接收处填埋;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并及时运至区垃圾填埋场处置。

5、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事故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定时组织演练,建立与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机制。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我局污染物排放核定的控制指标:粉尘1.52/年。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备案;稳定运行三至五年内,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四、平鲁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朔州市平鲁区环境保护局

201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