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陶村乡煤矸石综合整治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49--6062249
通讯地址:平鲁区井坪镇平安东街98号 邮 编:0368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陶村乡煤矸石综合整治项目 |
平鲁区陶村乡太佐沟村西北约0.38km处荒沟内 |
朔州市顺俊煤炭洗选有限公司 |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朔州市顺俊煤炭洗选有限公司拟在平鲁区陶村乡太佐沟村西北约0.38km处荒沟内,建设平鲁区陶村乡煤矸石综合整治项目,矸石处理量为71.4万t/a,合计39.7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矸墙工程、排水工程、边坡工程、覆土还田工程以及配套运矸道路工程。工程占地17.8hm2,总投资21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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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入口处边界围挡,场地定期洒水,起尘物料遮盖;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避免造成扬尘污染;项目运营期,对进场道路进行硬化,运输道路要经常清扫和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按环评要求规范填埋矸石,避免矸石自燃。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矸石场建设需做好排水系统,排矸场上游及周边汇水不可以进入矸石场。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振和隔音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设垃圾收集装置,定期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理。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环评要求,对矸石暂存场进行生态恢复,矸石场边坡及平台进行封场、绿化。 |
2 |
朔州市平鲁区星瑞粘土有限公司5万吨/年粘土开采新建项目 |
平鲁区下面高乡圣佛崖村 |
朔州市平鲁区星瑞粘土有限公司 |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朔州市平鲁区星瑞粘土有限公司拟在平鲁区下面高乡圣佛崖村处,建设朔州市平鲁区星瑞粘土有限公司5万吨/年粘土开采新建项目。矿区面积3.924km2,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2′23″-112°34′29″,北纬:39°26′37″-39°25′25″ ,开拓方式,露天开采——公路开拓,生产规模5万吨/年。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5万元。朔州市平鲁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以平发改备案[2017]43号文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
(1)强化矿区生态保护。施工期间,应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及时平整恢复临时占地;运行期间,要采取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措施,做好矿区工业场地,取土场、废石场、运输道路的生态保护,做好矿山开采、服务期满以及闭矿后的生态恢复治理,最大限度的减小本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露天开采,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在东西两个工业广场最低处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 (3)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矿山开采,配备洒水车,以增加开采物料湿度的方式,降低粉尘污染;原料堆场四周设抑尘网,成品设封闭式厂房,背风一侧可开口,堆棚内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原料破碎、筛分设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全部在封闭的厂房内完成;输送皮带全部密封,且全部进入成品堆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4)认真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废土石全部运至废石场堆存;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场填埋。 (5)强化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基础减振等防噪措施。 (6)在铁道运煤专线留足保安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