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鲁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14

 

 

 

 

——2018331日在朔州市平鲁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贾丕福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朔州市平鲁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刚刚过去的2017年,乘着全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大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积极落实全市整顿煤炭税收秩序会议精神,清税源、堵漏洞,多措并举促增收,全年收入有大幅度增长,弥补了年度预算留下的较大缺口。年度预算执行中,紧紧把握保障和服务两大主题,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助力脱贫攻坚为工作主线,严格控制刚性支出,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既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又


支持了全区脱贫攻坚战役。同时,连续三年收支突出的矛盾得到有效缓减,财政发展和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决算编制时,省厅要求当年出现超收,除政策因素出现增支需安排支出作出说明外   ,增收部分必须安排稳定调节金,故决算编制在去年12月调整预算基础上有所调整。

(一)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506万元,为年初人代会通过的预算57200万元的147.74%,为调整预算83500万元的101.2%,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9.57%;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64541万元,为调整预算190445万元的86.4%,比上年增长10.34%

2017年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63413万元,同比增长65.22%。其中:增值税完成26679万元,同比增长147.28%,增收15890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5742万元,同比增长110.10%,增收3009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5106万元,同比增长188.31%,增收3335万元;资源税完成7392万元,同比增长133.78%,增收423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876万元,同比增长88.59%,增收3230万元;房产税完成3885万元,同比增长18.23%,增收599万元;印花税完成1191万元,同比增长24.06%,增收23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336万元,同比下降18.03%,减收1174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19万元,同比下降29.63%,减收8万元;车船税完成355万元,同比增长20.34%,增收60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832万元,2016年未征收。

非税收入完成21093万元,同比增长44.71%,增收6518万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5200万元,同比增长33.88%,增收131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50万元,同比增长24.34%,增收323万元;罚没收入完成1149万元,同比增长0.88%,增收1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008万元,同比增长64.97%,增收5123万元(因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由专项收入改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内捐赠收入完成86万元。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公共预算支出16454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分别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308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94%,同比下降2.27%。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5653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26万元,抚恤及退役安置等支出1747万元,就业补助支出1760万元,城乡生活救助支出689元,残疾人事业支出480万元,社会福利支出3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04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95%,同比下降16.27%。其中:公立医院支出235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132万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52万元,计划生育支出410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支出4116万元。

教育支出执行231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4%,同比下降14.89%。其中:普通教育18296万元,包括学前教育1721万元、小学教育7872万元、初中教育3977万元、高中教育4549万元、其他普通教育177万元;职业教育1140万元;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及进修培训等741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执行6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98%,同比增长502.68%。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35万元,基础研究150万元,科技交流与合作282万元,其他科技支出等108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4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3.21%,同比下降22.59%。其中:文化支出547万元,文物支出157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526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74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5.9%,同比增长154.96%。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1485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52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47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执行84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5.72%,同比增长58.23%。其中:污染防治支出1600万元,退耕还林及风沙荒漠治理支出5056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302万元。 能源节约利用支出687万元等。

农林水支出执行2645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8.53%,同比增长20.58%。其中:农业支出4133万元,水利支出4019万元,林业支出555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964万元,扶贫支出805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518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1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523万元,同比下降63.32%。主要是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列此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执行75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2%,同比下降41.33%。其中:棚户区改造261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635万元,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支出4074万元。

其他科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67%,同比增长33.64%;国防支出3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1%,同比增长201.85%;公共安全支出33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7%,同比增长20.23%;交通运输支出69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1.84%,同比增长33.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46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09%,同比增长36.52%;商业服务业支出7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09%,同比增长74.9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9.85%,同比增长73.79%;债务付息支出18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他支出53万元。

3)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全区公共预算决算收入845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7056万元(返还性收入60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21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83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3022万元,上年结余891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万元,调入资金10305万元(其中:调入政府性基金10305万元),收入总计223832万元,减去公共预算决算支出16454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3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金2268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5038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883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883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4389万元,为调整预算135564万元的99.13%,同比增长159.34%;其中:其他土地出让收入133952万元,比上年增长160.5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1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5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4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45692万元,为调整预算159020万元的91.62%,同比增长163.39%。分项目情况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91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相关支出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144116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相关支出27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支出87万元,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452万元,其他政府性相关支出44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2017年区级基金预算收入1343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87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91万元,基金收入总计164274万元,减去基金决算支出145692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10305万元,年终结余8277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三)社保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3908万元,上年结余4509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98999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55437万元,年终结余43562万元。

(四)上级财政对我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7年,上级财政对我区下达(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98147万元,增长11.31%。其中:返还性收入6008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217万元,增长17.1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922万元,增长4.92%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底政府债务余额15875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8339万元,置换债券73418万元,新增债券7000万元。一般债务分部门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部门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部门208万元,城乡社区部门56629万元,农林水部门20022万元,交通运输部门502万元。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执行情况

2017年财政专户收入87万元,上年结转53万元,收入总计140万元,减去专户支出104万元,年终结余36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二、2018年预算草案

(一)2018年预算安排原则

1、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确保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政策相衔接。

2、支出预算继续坚持 “紧日子、保基本”的要求,全部按零基预算编报,并严格“两上两下”程序。

3、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全区重大战略实施。

4、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渠道,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5、推进预算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二)2018年收支预算

1、公共预算

根据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全区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0850万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74965万元,比上年增长18%;税收收入中国税部门35320万元,比上年增长16%,其中:增值税30520万元,企业所得税4800万元;地税部门39645万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企业所得税2880万元,个人所得税5040万元,资源税(含水资源税)1089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400万元,耕地占用税1175万元,契税100万元,房产税4000万元,印花税10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万元,车船税300万元,环保税860万元;非税收入15885万元,比上年下降25%,其中: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9480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500万元,罚没收入500万元,专项收入5405万元。

按照市财政年初下达的财力计划和收入计划,即当年公共预算收入90850万元,税收预计返还为60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67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20000万元,可统筹财力143598万元。同时按《预算法》要求对提前下达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12119万元和上年结转8835万元做具体的支出安排,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64552万元。

具体支出功能科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35万元、国防支出27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14万元、教育支出345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7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3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10万元、农林水支出1879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6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984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5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37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10万元、粮油事务支出861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4639万元、其他支出7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05万元、预备费安排1665万元。

经汇总,2018年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647万元,与上年542万元相比增长19%,主要是车辆运行和购置有所增长。

为做好2018年度政府债券相关准备工作,按照财政厅以及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区政府债务的实际情况,2018年申请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5870万元,按债务系统对应项目安排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8000万元,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8000万元。上年结转827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1万元,支出安排总计76328万元。支出功能科目具体是:城乡社区支出76207万元,其它支出12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社会保障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7604万元,当年支出预算安排4623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374万元。

三、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财政预算收支目标,狠抓收入,依法理财,努力构建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收入征管,夯实财政保障基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和研判,细化分解收入目标任务,明确征管责任,加大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巡查巡管、欠税清缴工作力度,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推动国税、地税部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加强税收保障工作,优化税收征管环境,完善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综合治税机制。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强化对收入收缴、票据使用、执收行为的动态监控。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保持库款合理规模,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强化政府性基金收入,加强政府预算体系间统筹协调,增强财政资金供给的整体效应。尝试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全面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全面提高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严格支出管理,保障民生事业健康发展。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担保,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开展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完善预算安排与评价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全面保障教育经费,大力提升科技支出,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支持各项社会保障事业,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的各项保险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继续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增加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强政策统筹协调;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促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创业;落实政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城乡社区等投入政策,做到保障有力,人民满意。

(三)支持脱贫攻坚,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落实“三基建设”相关政策,结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扶贫项目投资,通过现有资金支持特色产业扶贫、生态保护扶贫、教育扶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切实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增加大气污染防治投入,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推进绿色发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支持耕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继续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收支各项任务。

 

 

 

 


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二○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