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政发[2022]62号
各村、相关单位:
为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加快推进“健康向阳堡”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网格作用,现就向阳堡乡成立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第二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二、工作内容
(一)设立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由1名主任和2-3人的成员组成,主任由村“两委”主干担任,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和村医担任。
村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的内设委员会之一,接受上级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工作指导。
(二)村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责
协调乡卫生院、村医、辖区单位、志愿者等开展工作,针对群众健康诉求,协商解决辖区相关公共卫生问题。
1.向辖区村民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提升村民健康素养。配合开展疫情防控、预防接种宣传教育,促进自我健康管理,增强卫生健康意识等。
2.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收集报告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信息。协助乡卫生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配合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优生优育、妇幼和老年保健及村民健康素养、慢性病、营养调查等,甄别依法行医和非法行医,依法保护村民健康权益。
3.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开展健康促进、全民健身、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动员村民开展健康活动、“灭老鼠、灭蚊、灭蝇、灭蟑”除“四害”活动等。
4.对村内卫生健康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监督,收集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健康的意见建议,向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反映,组织群众及时制修订村卫生公约。
5.完成乡党委、政府及卫生健康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向阳堡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赵冰任组长,陈晓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乡卫生院,卫生院院长刘占银任办公室主任,指导各村规范开展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二)加强人员培训。乡卫生院、乡民政办联合对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普及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提升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加强作用发挥。整合利用辖区内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医生、计生专干、健康指导员、家庭医生、志愿者等资源优势和作用,更好地满足村民的卫生健康需求。
平鲁区向阳堡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