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为了做好水灾发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度汛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省、市、区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防汛度汛指挥部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鹏飞(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郭  子(副乡长)

副  组  长:王  东(人大主席)

            王宏斌(党委副书记)

吴  迪(组织委员)

            白云霞(副乡长)

武  智(副乡长)

            赵兴业(武装部长)

王  茂(副乡长)

            王增福(主任科员)

刘国寨(主任科员)

任志敏(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孟  睿(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成      员:赵  峰 (民政助理员)

李树生(林业站负责人)

            任志文(文化站站长)

            于  瑞(下水头派出所所长)

            强  磊(下水头乡国土所所长)

          李应旺(下水头乡寄宿制学校校长)

          刘  政(下水头乡司法所所长)

          崔建明(下水头乡卫生院院长)

            各村“三委”干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子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2、领导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防汛抗旱政策,及时掌握全水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减灾措施,组织全的防汛工作;对全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所有成员各司其职,配合协调指挥部,保证防汛度汛工作高效顺利推进。

、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密切监测汛情、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实行村主任负责制。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灾情的发展和防洪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灾害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防汛度汛指挥部。

、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汛工作领导组组长主持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加强日常防汛值班,及时发布汛情通报及防汛措施;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做好有关工作

2受灾村委会的干部应根据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工作,服从汛指挥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各村相应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防汛工作。

2、汛情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工作领导组及时组织成员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3、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加强汛期值班制度

防汛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及上报下达工作,值班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认真协调处理并做到及时巡视、检查。

、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乡防汛工作领导组研究分析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防汛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武装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2、应急资金保障。民政办负责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做好救灾资金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3、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院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4、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5、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防汛工作领导组

6、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附则

1、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党委、政府上报上级部门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本预案由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朔州市平鲁区下水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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