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维护下水头乡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和食品消费安全。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本范围内,因食品在加工、销售、流通、消费等环节中的质量问题或人为因素,突发急性中毒,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下水头乡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包括突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以及事件的备案。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学校及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负责辖区内的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级别,采取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村委和有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反应,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三、工作流程图

  突发事件(预警)---报告领导、区有关部门----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现场情况记录汇报---参与事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存档备案--- 结案

  四、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程度和危害范围,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有下述情形之一发生即启动本预案。

  1、一般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1-5人食物急性中毒,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身体不适,但未出现人员死亡的突发事件。

  2、较大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5-10人急性中毒,或1-2人死亡的突发事件。

  3、重大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出现3人以上死亡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的报告

  1、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接警人应立即报告组长、副组长,联系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有关部门。

  2、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发生事件的食品名称;

   4)事件类别;

   5)人员中毒、昏迷及死亡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领导负责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召集事故现场处置有关人员并赶赴现场。

  2、采取应急措施,协助进行人员施救、现场保护等工作,第一时间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及时保全有关证据,防止事故发生单位、个人破坏毁灭。

  3、责令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个人立即停止危害行为,对事故发生现场的有关设施,要立即采取封闭措施,防止危害的继续产生和对环境、水源等的污染。

  4、做好对有同样质量问题食品的追缴工作。责令生产者配合追回对已售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并通知有关的经销商停止销售有毒食品,同时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交通工具随时调用。

  八、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据事故发生的区域、范围,部署对有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调查工作。

  2、事故调查人员要深入事故发生现场,采取查阅有关材料、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的伤害情况;查清事故发生的基本过程;查明事故涉及的食品范围;查明食品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

  3、调查组要对库存的涉嫌食品、原料及生产设备依法进行封存或扣押,对企业及其产品展开全面检查和调查,并详细记录;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要责令企业限期追回,以防事故扩大。

  4、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对企业的工艺流程进行检查,对原材料、产品等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检测机构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有时间限制的除外),取得检验结论后及时报调查组;调查组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整理案卷,将调查结论及时报指挥部。

  5、在现场调查和取证的基础上,事故调查小组及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信息的发布和上报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突发事件的对外信息报送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开的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2、突发事件依法处理完毕后,领导小组应将突发事件的总结书面报呈有关部门,并做好本级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