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发〔202112

 

下水头乡地震应急预案

 

各村、各驻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防震减灾能力,保障人民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一、工作原则

  下水头乡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辖区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下水头乡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7个小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下水头乡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杜学文(党委书记)

  指挥长:苏鹏飞(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郭  子(分管安全副乡长)

具体名单如下:

     员:王    人大主席

                王宏斌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组织委员

            白云霞  副乡长

                    副乡长

赵兴业  武装部长

王增福  主任科员

王秀明  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刘国寨  主任科员

28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子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余震监测和震情会商,负责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1、组织宣传组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乡分管宣传的副书记王宏斌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利用广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澄清关于地震的不实信息。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2、治安保卫组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武装部长赵兴业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

  (1)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3、医疗救护防疫组

  医疗救护防疫组组长由副乡长白云霞同志担任,成员为卫生院院长、工作人员及各村村医。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并组织好5人的医疗救护队随时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合理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在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的同时,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物资供应组 

物资供应组组长由主任科员王茂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抗震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乡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及救援队伍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群众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5、抢险救灾组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组织委员吴迪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6、人口疏散组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主任科员刘国寨同志担任。

成员:各村两委主干、各驻乡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负责指导各单位、各村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预定安全区域,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7、恢复建设组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副乡长武智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乡政府、区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三、一般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时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其他等级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按上级政府要求实施。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区政府及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1、乡防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2、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3、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4、协调国电公司保证供电的畅通。

  5、加强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抗震救灾人员疏散

  按照实际情况在各村设临时疏散避难点,每个点应本着宽阔、平坦、附近无高层建筑、特种输送管线、上游无堰塘水库的要求位置。各片长、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及各村民小组组长要切实担负本区域内受灾群众的安抚、疏导及开展自救、安全疏散避灾的组织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报乡、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平鲁区下水头乡人民政府

                           2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