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政发(202272号

 

 

 

    鉴于近期汛情严重,我乡辖区内道路及村民住房严重损毁的实际。为切实做好我乡灾后重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灾后重建的相关精神,坚持综合考虑、人民至上、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尊重实际、全力救灾的原则。确保应盖尽盖、应修尽修、专款专用,加快推进我乡灾后重建工作。

    二、组织机构

总 指 挥: 王丕栋   乡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 徐增福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 各包片领导

领导组下设小组

(1)资料收集组

组长:于雁冰   副乡长

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戎伟仁

职责:负责各村应修缮道路、房屋施工前数据核实上报汇总  上报

(2)现场施工组

组长:于雁冰

成员:各片长

职责:负责监督对核实上报后的情况逐村逐户进行施工。

(3)验收工作组

组长:薛海山

成员:安  瑞、国土所

职责:负责对施工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4)资金拨付组

组长:王宏勇

成员:杨翠珍

职责:负责灾后重建资金拨付使用全流程管用,确保专款专用。

(5)办公室

组长:吴生权

成员:安  、戎伟仁、刘婧婧、祁靖、孟翔凤

职责:负责灾后重建所涉资料留存归档。

    三、灾后重建流程

精准确定受灾程度、重建内容和修缮目标,采取村民自筹和政府帮扶的形式,推进灾后重建,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一)道路修缮

(1)由各村提出申请,加盖公章,注明所涉道路位置、公里数,报资料收集组。(8月15日—8月17日)

(2)资料收集组在接到审请后实地进行查看,属区直部门及公路部门修缮的,以文件形式上报所涉部门,属田间道路及村内通道的提交现场施工组;(8月18日—8月19日)

(3)由现场施工组组织施工,验收工作组同步跟进,确保道路完工一条验收一条,所涉施工数据核实无误并提交资金拨付组。(8月20—9月9日)

(4)资金拨付组在接到工程审核报告书后,进行财务数据核准,无误后上报副总指挥拨付所涉补偿款。

(5)办公室负责全流程资料的归类存档。

(二)房屋重建、修缮

(1)由各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村民代表会,确定本村第一批灾后重建修缮范围,经公示3日无异议后加盖村委会公章报片长签字确认上报资料收集组。

(2)资料收集组在接到各村审请后实地进行查看,要按村建立台账,一户一档,对符合修缮、重建标准的提交现场施工组(9月11日—9月13日)

(3)由现场施工组组织施工,验收工作组同步跟进,确保完工一户验收一户,现场施工组要对施工前、中、后影像资料进行留存,验收工作组要紧盯施工的各个环节,确保质量过关,数据无误,后将签字的工程审核报告书提交资金拨付组。(8月20—9月9日)

(4)资金拨付组在接到工程审核报告书后,进行财务数据核准,无误后上报副总指挥拨付所涉补偿款。

(5)办公室负责全流程资料的归类存档。

四、灾后重建标准

1、对于塌毁、半塌毁及房屋发生结构性损坏严重的房屋重建,乡政府负责对在村常住户(不包括季节性返乡户)的住人正房进行重建,原则上每户不超3间,坚持“一户一宅”原则。

2、对于屋内泥皮脱落房屋的修缮对在村常住户房屋漏水严重的,原则上按每不超3间、一户一宅的原则,乡政府负责加盖高标准彩钢顶;一处院内正房屋超过3间、如需加盖彩钢顶的,每间自筹1500元,剩余政府承担。对在村常住户皮脱落由户主自行裹泥,按每不超3间、一户一宅的原则,每户一次性救助2400元。对于本次受灾、在8月24日以来已自行修缮,且符合乡政府统一修缮标准的,每户一次性救助2400元。

    五、其它事宜

本实施意见自正式行文后生效,如遇市、区政策调整,遵照调整后政策执行。

具体实施过程中未尽事宜由乡党政联席会议另研究。

 

                                   下面高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