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政发(2022)19号
各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中央财政2022年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为做好我乡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根据财政部要求,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村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面积申报与确定
各村要以玉米、杂粮、薯类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依据,组织农户据实填报《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登记表》(该表通过山西农业补贴资金管理平台乡镇账户导出),主要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粮食作物种类及播种面积等信息。对于河道内种植的玉米、高粱等高秸秆作物不予补贴;对于尚未种植作物面积参照上年度种植面积作为依据。经农户签字认可,村委会签字盖章后,在村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人民政府。此项工作于4月4日前完成。各村两委承担本次面积确定的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核查确认后,统一汇总,4月8日前上报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三、工作要求
1、做好政策宣传
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村要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
2、加强数据报送
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限上报数据;确保及时上报和发放:按照规定时限倒排工期,逾期未报送,视同无发放对象。对因数据逾期未报送和数据上报不完善导致补贴资金未按中央要求时限发放到农户手中的,由有关村承担责任。
3、规范发放流程
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四、系统填报及发放
各村确认报送后,由乡政府责专人在山西农业补贴资金管理平台进行录入报送,待上级部门逐级核实后通过平台进行发放。
下面高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