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1
一、本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1
第二部分 2022 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2
一、2022 年预算收支总表 2
二、2022 年预算收入总表 2
三、2022 年预算支出总表 2
四、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五、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2
六、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2
七、2022 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2
八、2022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2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2
十一、2022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
第三部分 2022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
一、2022 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3
四、政府采购情况 3
五、绩效管理情况 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3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3、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加强本级财政收支管理。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下面高乡人民政府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为独立核算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包括综合办公室、一个服务工作站、一个服务中心。即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站、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均为全额拨款单位。
2、下面高乡人民政府为行政单位,人员编制60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5人,事业人员编制35人。现有在职人员51人,其中:公务员19人,事业人员32人。退休人员10人,遗属补助3户3人。经费为财政全额负担,人员经费执行国家、省、市标准,其中享受纪检岗位津贴2人,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
第二部分 2022 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2022 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 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 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2 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八、2022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2022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收入预算115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5.64万元;支出预算115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48万元,项目支出82.16万元。2022年预算较2021年增加 116.01万元,主要原因:政策性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多。
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与2021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 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本级机关运行财政拨款预算9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现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房屋情况 :
单位办公用房为自建,总面积2030平方米,价值148.2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朔州市平鲁区下面高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