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的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加强本级财政收支管理。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双碾乡人民政府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为独立核算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包括综合办公室、一个服务工作站、一个服务中心。即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站、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均为全额拨款单位。

2、人员编制:本单位人员编制为4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20人。单位在职实有人员35人,其中:公务员15人,事业在职人员19人,享受遗属补助1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2021 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1 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1 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

七、2021 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八、2021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2021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收入预算1341.27万元,支出预算134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08.60万元;

支出预算1341.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5.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8.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42万元;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支出358.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7万元。2021年预算较2020年减少179.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有所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708.60万元,其中:1、旅游路占地及附着物补偿费181.99万元。2、护林防火费用5万元。3、2017年饮水工程29.82万元。4、五万亩人工草场修复项目27.2万元。5、城乡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复垦项目120万元,6、平鲁下水头二期风电补偿费5.63万元。7、双碾乡产业道路连接线项目138.96万元。8、长城板块旅游公路平鲁双碾-下乃河段占地补偿费200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较2020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与2020年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万元,与上年增加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本级机关运行财政拨款预算19.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46万元,增加2.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动所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

1、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9.80 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708.6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绩效目标:一是促进旅游公路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工程、改善交通条件;二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三是保障重点项目实施,维护政府形象。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现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

2、房屋情况

单位用房面积为3937.63㎡,价值6288537.92万元,其中办公室用房1420㎡,没有使用其他单位房屋。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固定资产净值6958617.20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6288537.92万元,通用设备300780万元,专用设备960.14万元,家具、用具及动植物363649.14万元。

七、其他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朔州市平鲁区双碾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