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各行业领域开展深入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铁腕打非治违,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井坪镇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工作领导组:

组  长:苏玉芳    镇党委书记

马  鑫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  政    镇四级调研员

        王鹏飞    副镇长

        赵跃华    副镇长

        熊振中    副镇长

        朱利俊    副镇长

成  员:镇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两委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井坪镇综合办,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的具体指导、情况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

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明确本行业(领域)各级重点监管对象,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积极利用宣传车、村村响、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和制度措施,制定专项检查表,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推动开展对表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要加大对非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所有隐患排查整治要形成工作闭环。

(三)查漏补缺和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30日)

镇主要领导带队督导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并认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重点内容

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学生安全、非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推动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监管执法,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一)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镇域加油站、化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排查烟花销售公司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生产的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仓储区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管用等。零售门店: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现象;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有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煤矿及非煤矿山:重点是否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设备未定期检查和维护;未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采矿区和加工区未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四)工贸行业:重点检查木材家具加工、冻库、食品加工、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的隐患治理;重点排查、管控仓储和重大危险源(点),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风险隐患。

(五)交通运输:以“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货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辆、老人代步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隐患;以事故多发的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以砂石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检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加强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行为以及无资质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

(六)建设企业和建筑施工:重点排查搅拌站、预制厂、涵管厂、农村建房等建设企业和项目。加强建筑施工危险操作管控;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七)消防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各大小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畅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八)城镇燃气和城市运行:要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湖北十堰“6.13”、大连“9.10”、“10.24”,以及沈阳“10.22”燃气爆炸等事故,深刻汲取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城中村、城边村煤改气改造工程的安全监管情况。

(九)特种设备:重点整治非法制造和安装锅炉、简易电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行为。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完善防雷设施等。

(十)学生安全:加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一)其他行业领域:农机、校车、人防、寺庙、渔业、敬老院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二)非生产安全:重点排查非生产性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一氧化碳中毒、燃气泄漏中毒、火灾、触电、溺水、自然灾害等非生产安全隐患,强化非生产安全管理;高度关注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驾驶人、老年人、流浪人员等弱势群体;对交通、电力、水利、地质灾害防治等公共领域开展巡查整治,加强森林防火、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责任落实。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各线办、部门单位要对标对标,厘清职责边界,明晰安全生产职责。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责任细化到领导、科室(站办所)、人员。各部门单位要有机衔接,形成合力,既管好生产安全,又负责非生产安全管理。

(二)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在整治过程中,对待问题要坚决做到零容忍,不区别对待、不搞政策变通,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整改不到位的风险隐患,多开展几次“回头看”,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没有整改的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确保整改到位。要规范执法行为、从严执法,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

(三)突出监管执法。既要避免大呼隆、一阵风,简单化、“一刀切”,又要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

各党政领导和镇安委会各负有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做好记录,同时做好隐患整改并回头检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上报(联系人:李万富,职务:办公室主任,电话:6062581

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