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保证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3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镇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公共服务。

4镇党委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5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它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在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依托村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法制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8、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19个村,其中16个行政村、3个自然村,服务人口12652人。

党政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镇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和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事业单位设置:

(一)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镇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30名,实有22名,其中领导职数11 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兼任副书记)、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武装部长1名、副乡长4名,其他干部11名。

       事业编制35名,实有77名,其中事业干部72名,工人5名。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2021 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1 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1 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1 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八、2021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2021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2021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收入预算197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5.12万元;支出预算197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38.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3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662.0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62.07万元。

2021年预算较2020年增加754.1万元,主要原因: 新增3名退役军人安置,新增开发区道路建设征地补偿项目。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本级机关运行财政拨款预算38.39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绩效管理

 1、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无。

2、绩效目标情况

无。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现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房屋情况 

单位办公用房为自有房屋。

七、其他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人民政府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