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小区房屋征收公告
各位居民:
为了改善居民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朔州市平鲁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及《平鲁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第11号精神。作出如下房屋征收决定:
一、征收范围:胜利路以东、建设路以西、井东街以北、明珠街以南古城小区2016年实施后遗留未征收房屋,主要是原征收范围内五道街以南至井东街以北的遗留被征收房屋。
二、征收实施时间:本决定公告之日起90日内。
三、征收实施单位:井坪街道办事处筹备。
四、征收补偿:按照《朔州市平鲁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暂
行规定》及《平鲁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第11号执行。
五、征收原则:严格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声
音喊到底”,“一个政策管到底”的原则,进行公开、公正、公平阳光拆迁。被征收房屋面积按征收房屋院落四至范围内
的面积进行清丈。
六、征收方式:由北向南成排、成方、成片推进。古城
范围内,群众可自发动员说服邻里成方、成片后,可向征收
组申请征收。
七、安置方式:本次征收采取以回迁为主,货币安置为辅的方式。
特此公告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井坪街道办事处筹备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