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维护高石庄乡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和食品消费安全。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本乡范围内因食品在加工、销售、流通、消费等环节中的质量问题或人为因素,突发急性中毒,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高石庄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处理本乡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包括突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以及事件的备案。

二、 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各村、学校及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各类各环节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分析预测,要建立并完善预警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全乡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职责分工,各方联合行动,分级监控、分级管理,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反应及时,运转高效

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工作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工作流程图

  突发事件(预警) --- 报告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区食安办 --- 事件现场应急处置 --- 现场情况记录汇报 --- 参与事件调查 --- 提出处理意见 --- 报告存档备案 --- 结案。

  四、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程度和危害范围,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有下述情形之一发生即启动本预案。

  1.一般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1-5人食物急性中毒,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身体不适,但未出现人员死亡的突发事件。

  2.较大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5-10人急性中毒,或1-2人死亡的突发事件。

  3.重大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出现3人以上死亡的突发事件。

五、处置机构

(一) 机构设置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组  长:薛海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金小花(副乡长)

  成  员:刘泽民(乡人大主席)

          张天昌(乡副书记)

刘  平(组织委员)

刘  芳(乡纪委书记)

          孟建军(乡武装部长)

            高  宇(副乡长)

            张春霞(副乡长)

            陈  钰(副乡长)

            苗  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站长)

            武占权(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文繁(乡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李国良(卫生院院长)

            侯宇翔(派出所所长)

            18个行政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应急处理小组

1.事故紧急处置组:成员单位包括乡卫生院、综治办、

民政所、派出所、所在村两委

  主要职责:对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

  2.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包括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派出所、综治办、工商所。

  主要职责:组织或配合各村委会及指挥部实施救援工作,督促救援工作的落实,事故调查工作。

  3.有害食品追缴组:成员单位包括工商所、民政所。

  主要职责:有毒食品追缴工作。

  4.后勤保障组: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民政所。

主要负责:车辆调度、信息材料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组织指挥检验机构、抢救队伍、事故发生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对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落实领导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采取积极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

(三)组长的主要职责

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四)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六、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接警人应立即报告组长、副组长,联系乡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有关部门。

(二)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发生事件的食品名称;

4.事件类别;

5.人员中毒、昏迷及死亡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在30分钟内完成召集事故现场处置有关人员并赶赴现场。

2.采取应急措施,协助进行人员施救、现场保护等工作,第一时间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及时保全有关证据,防止事故发生单位、个人破坏毁灭。

3.责令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个人立即停止危害行为,对事故发生现场的有关设施,要立即采取封闭措施,防止危害的继续产生和对环境、水源等的污染。

4.做好对有同样质量问题食品的追缴工作。责令生产者配合追回对已售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并通知有关的经销商停止销售有毒食品,同时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交通工具随时调用。

  八、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据事故发生的区域、范围,部署对有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调查工作。

  2.事故调查人员要深入事故发生现场,采取查阅有关材料、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的伤害情况;查清事故发生的基本过程;查明事故涉及的食品范围;查明食品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

  3.调查组要对库存的涉嫌食品、原料及生产设备依法进行封存或扣押,对企业及其产品展开全面检查和调查,并详细记录;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要责令企业限期追回,以防事故扩大。

  4.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对企业的工艺流程进行检查,对原材料、产品等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检测机构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有时间限制的除外),取得检验结论后及时报调查组;调查组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整理案卷,将调查结论及时报指挥部。

  5.在现场调查和取证的基础上,事故调查小组及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九、信息的发布和上报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突发事件的对外信息报送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开的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2.突发事件依法处理完毕后,领导小组应将突发事件的总结书面报呈有关部门,并做好本级存档备案。

 

                        平鲁区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