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村振兴局:

按照《中共朔州市平鲁区委办公室、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平鲁区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2216号)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编制了《朔州市平鲁区高石庄乡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考省考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涉及我乡共24条问题,其中19 条是共性问题,5条是个性问题。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省考发现问题

S03031601. 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低于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国家统计局统计监测数据和国家乡村振兴局防返贫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山西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10.8%,低于本省脱贫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2.7%1.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16.9%6.1个百分点,平鲁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仅为3.96%

整改情况:已责成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对本乡脱贫户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逐户与上年度收支数据进行比对,根据脱贫户基本情况,分析研判收入增长点,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措施。

完成情况:整改中。

(二)自查问题

1. 责任落实方面

03030105.各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我乡以省市区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为契机,着力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相结合,坚持把为群众办实事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在工作中,我乡全体干部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到村到户宣传政策打通政策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0401.部分驻村工作队政策掌握不够。

整改情况:乡政府组织驻村队伍做了多次业务和政策培训,发放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手册》等宣传资料,切实提高了驻村队伍的工作水平和政策掌握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03030402.部分驻村工作队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乡党委政府加强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监督和考勤考核,对驻村队伍的帮扶成效和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检查,并多次召开会议相互交流提供可行性建议。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0407.部分驻村工作队深度融入基层不够。

整改措施:我乡严格落实《平鲁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平驻村帮扶组〔20211号)的要求,积极指导驻村工作队参与乡村建设,提升队伍素质的同时,定时开展入户走访。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0408.有的乡镇没有安排专人分管驻村帮扶工作。

整改情况:我乡派有驻乡工作队,明确工作队长李相为驻村队伍的管理人员,并挂职乡党委副书记,以提高驻村队伍的帮扶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03030409.驻村工作队对不在村居住的脱贫人口情况不熟悉。

整改情况:已责成村干部配合驻村工作队,通过电话或微信对不在村居住的脱贫人口情况开展了访问,摸清了底数,熟悉了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政策落实方面

03030609.高石庄乡个别脱贫户存在饮水管路外露,冬季易冻结的现象。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个别问题已安排专人和专项资金,逐项逐村进行了解决,并进一步提高了管护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工作落实方面

03030801.“三类户”监测不到位,今年以来未识别新监测户。

整改情况:我乡严格按照全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要求,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了全面筛查,进行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解决监测对象识别、帮扶、风险解除过程中存在的应纳未纳、体外循环问题。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0803.脱贫人口收入监测不及时。

整改情况:我乡责成主任科员马永利,每月25日及时上报上一个月的脱贫人口收支数据,认真做好数据采集,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全面掌握我乡脱贫人口收入增长情况。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1002.产业带动脱贫人口增收方面方式单一,激发脱贫人口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

整改情况:我乡按照“精准要求、协同发展、群众参与”的原则,鼓励脱贫人口通过将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委托租赁给带贫主体的方式,增加财产性收入;支持引导脱贫人口和村集体以土地经营权、林权、资金、技术等方式入股到企业或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增加财产性、经营性收入;并及时开展“典型教育”,推动脱贫人口“会脱贫”。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1005.高石庄乡二墩村村级电站杂草较多,影响电站安全运行。

整改情况:乡政府已督促电站维护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对杂草进行及时清理,保障电站正常稳定运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03031204.各乡镇普遍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收集点乱堆乱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乡积极对接三方公司做好垃圾清运,同时引导农户定点倾倒垃圾。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1305.项目有序推进缓慢,202110月中旬资金支出进度为67.65%,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根据我乡的项目实施计划,认真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认真编制资金支出计划。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1306.预算执行率未达要求,截止2021年底,2021年衔接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7.64%,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97.59%

整改情况:我乡加强对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保证高石庄乡2022年衔接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1309.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未公告公示;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公告中存在无文件编号的现象。

整改情况:我乡严格按照公告公示模板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完成情况在平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公示,项目所在的村分别在接到区级下达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在村内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告;乡、村两级对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在项目完成后进行公告。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1310.已实施项目管理不规。2021年高石庄乡八墩村扩建淀粉加工厂项目入库无县级意见。

整改情况:对八墩村扩建淀粉加工厂项目的入库流程,入库程序,进行了逐级审核,逐级公示,写入会议纪要,现已出具县级入库意见。

完成情况:已完成。

03031311.存在以拨代支现象。

整改情况:我乡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施工单位,杜绝以拨代支。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1312.项目建设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成效有差距。

整改情况:结合我乡实际,认真谋划乡村振兴项目,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1602.高石庄乡存在残疾人家庭及低保兜底户增收困难的现象。

整改情况:我乡及时落实残疾人和低保户的各类补贴,乡村两级开发针对性的公益岗位,安排上述人员稳定就业,下一步通过分享光伏发电的收益增加残疾人和低保户收入。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1604.2021年脱贫人口收入低于10000元的人数较多。全区7522人,其中:高石庄乡934人。

整改情况:加强对相关934人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及增长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村级明确信息采集人员,乡级设立信息录入员工作岗位,按月组织乡村两级采集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1605.全区脱贫人口2021年收入增幅低于5.5%的户数较多,全区2331户,其中:高石庄乡486户。

整改情况:加强对相关486户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及增长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村级明确信息采集人员,乡级设立信息录入员工作岗位,按月组织乡村两级采集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1606.2021年脱贫人口收入不升反降的户数较多,全区1629户,其中:高石庄乡332户。

整改情况:加强对相关332户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及增长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村级明确信息采集人员,乡级设立信息录入员工作岗位,按月组织乡村两级采集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

完成情况:整改中。

03031609.高石庄乡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为-2.01%

整改情况:加强对全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及增长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村级明确信息采集人员,乡级设立信息录入员工作岗位,按月组织乡村两级采集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

完成情况:整改中。

二、巩固成果

我乡要坚持间断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督促各部门、各村认真对照各自问题,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各项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中共朔州市平鲁区高石庄乡委员会 

朔州市平鲁区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20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