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朔州市平鲁区委办公室、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平鲁区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2216号)的要求,根据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的安排,为做好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考省考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问题隐患和短板弱项,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坚决做到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整改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彻底清零。

二、整改任务

(一)省考发现问题

S03031601.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低于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国家统计局统计监测数据和国家乡村振兴局防返贫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山西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10.8%,低于本省脱贫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2.7%1.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16.9%6.1个百分点,平鲁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仅为3.96%

整改目标:2022年全乡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不低于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

整改措施:对本乡脱贫户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户与上年度收支数据进行比对,根据脱贫户基本情况,分析研判收入增长点,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措施,确保我区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超过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二)自查问题

1. 责任落实方面

03030105.各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结合省市区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为契机,着力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相结合,坚持把为群众办实事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基层干部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到村到户宣传政策打通政策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整改目标:乡、村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0401.部分驻村工作队政策掌握不够。

整改目标:提升各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能力。

整改措施:乡政府组织做好驻村队伍的业务和政策培训,切实提高帮扶力量的工作水平和政策掌握能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0402.部分驻村工作队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目标:提升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能力。

整改措施:做好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监督和考勤考核,对驻村队伍的帮扶成效和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检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0407.部分驻村工作队深度融入基层不够。

整改目标:提升各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能力。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平鲁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平驻村帮扶组〔20211号)的要求,积极指导驻村工作队参与乡村建设,提升队伍素质的同时,定时开展入户走访。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0408.有的乡镇没有安排专人分管驻村帮扶工作。

整改措施:要压实责任,明确驻村队伍的管理人员,切实提高驻村队伍的帮扶能力。

整改目标:提升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能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0409.驻村工作队对不在村居住的脱贫人口情况不熟悉。

整改目标:提升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能力。

整改措施:要大力提高各驻村队伍认识,明确责任,充分开展入户走访,摸清底数,提高帮扶成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2.   政策落实方面

03030609.高石庄乡个别脱贫户存在饮水管路外露,冬季易冻结的现象

整改目标:所有村民饮水安全有保障。

整改措施:安排专人和专项资金,针对个别问题逐项逐村解决,不断提高管护水平

整改时限:6月底。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3.   工作落实方面

03030801.“三类户”监测不到位,今年以来未识别新监测户。

整改目标:监测对象应纳尽纳。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全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要求,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高石庄乡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进行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彻底解决监测对象识别、帮扶、风险解除过程中存在的应纳未纳、体外循环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0803.脱贫人口收入监测不及时。

整改目标: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增长。

整改措施:责成专人,每月25日及时上报上一个月的脱贫人口收支数据,严格质量关,认真做好数据采集,把握好指标间逻辑关系,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全面掌握脱贫人口收入增长情况。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002.产业带动脱贫人口增收方面方式单一,激发脱贫人口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

整改目标:激发脱贫人口的内生动力。

整改措施:按照“精准要求、协同发展、群众参与”的原则,鼓励脱贫人口通过将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委托租赁给带贫主体的方式,增加财产性收入;支持引导脱贫人口和村集体以土地经营权、林权、资金、技术等方式入股到企业或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增加财产性、经营性收入;各乡镇要做好产业带贫益贫成效的总结推广,及时开展“典型教育”,推动脱贫人口“会脱贫”。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005.高石庄乡二墩村村级电站杂草较多,影响电站安全运行。

整改目标:二墩村光伏电站正常运行,发电收益稳定。

整改措施:督促电站维护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对杂草进行及时清理,保障电站正常稳定运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204.各乡镇普遍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收集点乱堆乱放的问题。

整改目标: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基本实现。

整改措施:要积极对接三方公司做好垃圾清运,同时引导农户定点倾倒垃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305.项目有序推进缓慢,202110月中旬资金支出进度为67.65%,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目标:确保全乡项目有序推进。

整改措施:根据我乡项目实施计划,认真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认真编制资金支出计划,确保2022年各项资金按时续进度拨付到位,年底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306.预算执行率未达要求,截止2021年底,2021年衔接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7.64%,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97.59%

整改目标:资金预算执行率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充分发挥其促进预算执行工作顺利完成,保证2022年衔接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各项目支出达到要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309.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未公告公示;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公告中存在无文件编号的现象。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保证各级各部门公告公示要素齐全。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公告公示模板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完成情况在平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公示,项目所在村分别在接到区级下达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在村内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告;乡、村两级对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在项目完成后进行公告,保证公告公示要素齐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310.已实施项目管理不规。2021年高石庄乡八墩村扩建淀粉加工厂项目入库无县级意见。

整改目标:规范项目实施。

整改措施:规范高石庄乡的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流程,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审核,逐级公示,写入会议纪要,出具县级入库意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312.项目建设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成效有差距。

整改目标:提高项目实施成效。

整改措施:提高认识,充分调研,结合实际,认真谋划乡村振兴项目,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602.高石庄乡存在残疾人家庭及低保兜底户增收困难的现象。

整改目标:脱贫人口人均收入稳步增长。

整改措施:及时落实残疾人和低保户的各类补贴,乡村两级开发针对性的公益岗位,安排上述人员稳定就业,切实增加残疾人和低保户收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604.2021年脱贫人口收入低于10000元的人数较多。全区7522人,其中:高石庄乡934人。

整改目标:完整精确统计和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数据,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存收入增幅。

整改措施:加强对相关934人、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及增长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村级明确信息采集人员,乡级设立信息录入员工作岗位,按月组织乡村两级采集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605.全区脱贫人口2021年收入增幅低于5.5%的户数较多,全区2331户,其中:高石庄乡486户。

整改目标:完整精确统计和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数据,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存收入增幅。

整改措施:加强对相关486户、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及增长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村级明确信息采集人员,乡级设立信息录入员工作岗位,按月组织乡村两级采集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606.2021年脱贫人口收入不升反降的户数较多,全区1629户,其中:高石庄乡332户。

整改目标:完整精确统计和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数据,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存收入增幅。

整改措施:加强对相关332户、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及增长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村级明确信息采集人员,乡级设立信息录入员工作岗位,按月组织乡村两级采集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03031609.高石庄乡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为-2.01%

整改目标:完整精确统计和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数据,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存收入增幅。

整改措施:加强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及增长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村级明确信息采集人员,乡级设立信息录入员工作岗位,按月组织乡村两级采集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工作责任感。各村要把落实好这次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体现,不断增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各项任务。

(二)明确工作任务,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对照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要突出时限要求,对于当下能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限期解决,尽快见效;对努力能解决的,要明确阶段目标、具体时限和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解决的,要统筹谋划、建章立制,积极有力推动整改。

(三)坚持举一反三,形成整改长效机制。要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研究分析,举一反三,针对国考、省考和自查发现的普遍性、特殊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有效堵塞漏洞,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要把整改的过程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过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