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朔州市平鲁区委办公室、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平鲁区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22〕16号)的要求,根据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的安排,为做好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考省考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问题隐患和短板弱项,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坚决做到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整改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彻底清零。
二、整改任务
(一)省考发现问题
S03031601.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低于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国家统计局统计监测数据和国家乡村振兴局防返贫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山西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10.8%,低于本省脱贫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2.7%)1.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16.9%)6.1个百分点,平鲁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仅为3.96%。
整改目标:2022年全乡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不低于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
整改措施:对本乡脱贫户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户与上年度收支数据进行比对,根据脱贫户基本情况,分析研判收入增长点,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措施,确保我区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超过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自查问题
1. 责任落实方面
03030105.各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目标:乡、村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提升各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能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3030402.部分驻村工作队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目标:提升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能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提升各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能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3030408.有的乡镇没有安排专人分管驻村帮扶工作。
整改目标:提升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能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提升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能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政策落实方面
03030609.高石庄乡个别脱贫户存在饮水管路外露,冬季易冻结的现象。
整改目标:所有村民饮水安全有保障。
整改措施:安排专人和专项资金,针对个别问题逐项逐村解决,不断提高管护水平。
整改时限:6月底。
3.工作落实方面
整改目标:监测对象应纳尽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3031002.产业带动脱贫人口增收方面方式单一,激发脱贫人口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
整改目标:激发脱贫人口的内生动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二墩村光伏电站正常运行,发电收益稳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3031305.项目有序推进缓慢,2021年10月中旬资金支出进度为67.65%,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目标:确保全乡项目有序推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资金预算执行率符合要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3031309.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未公告公示;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公告中存在无文件编号的现象。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保证各级各部门公告公示要素齐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3031310.已实施项目管理不规。2021年高石庄乡八墩村扩建淀粉加工厂项目入库无县级意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3031312.项目建设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成效有差距。
整改目标:提高项目实施成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3031602.高石庄乡存在残疾人家庭及低保兜底户增收困难的现象。
整改目标:脱贫人口人均收入稳步增长。
整改措施:及时落实残疾人和低保户的各类补贴,乡村两级开发针对性的公益岗位,安排上述人员稳定就业,切实增加残疾人和低保户收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完整精确统计和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数据,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存收入增幅。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完整精确统计和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数据,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存收入增幅。
整改目标:完整精确统计和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数据,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存收入增幅。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3031609.高石庄乡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为-2.01%。
整改目标:完整精确统计和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数据,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存收入增幅。
整改措施:加强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及增长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村级明确信息采集人员,乡级设立信息录入员工作岗位,按月组织乡村两级采集录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帮扶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工作责任感。各村要把落实好这次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体现,不断增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各项任务。
(二)明确工作任务,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对照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要突出时限要求,对于当下能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限期解决,尽快见效;对努力能解决的,要明确阶段目标、具体时限和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解决的,要统筹谋划、建章立制,积极有力推动整改。
(三)坚持举一反三,形成整改长效机制。要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研究分析,举一反三,针对国考、省考和自查发现的普遍性、特殊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有效堵塞漏洞,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要把整改的过程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过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