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驻乡企业

为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深刻汲取全国各类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安委安排部署,我乡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严查失职渎职,严肃追责问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和范围

时间要求:从即日起至2022年底。

重点范围:突出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文化旅游、危废处置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组织领导

高石庄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全面负责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长:薛海龙  乡党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高    副乡长

  员:张天昌  党委副书记

        刘泽民  人大主席

            纪委书记

            组织委员

            金小花  副乡长

            张春霞  副乡长

                副乡长

            孟建军  武装部长

            武占权 便民中心主任 

            退役军人事务站长

侯宇翔  派出所长

            张瑞岩  国土所长

            以及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乡长高宇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收集汇总上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行为;

4.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5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6.严肃整治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的行为;

7.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8.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9.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0.严肃整治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1.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专项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肃查处不按设计组织建设生产、不及时填绘更新图纸、开采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重大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外包工程现场管理缺失、违规使用火工品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对边坡坍塌、排土场垮塌,在线检测系统运行等防范措施不落实及检维修等安全监管等进行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整合后的生产系统各自为政假整合行为。

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小化工和出租场所非法建设化工生产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

道路运输按照《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专项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两客一危一货”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运营、三超一疲劳。排查整治临水临崖、长陡下坡、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易积雪积冰路段风险隐患。保持农用机动车违法载人严管严查高压态势。重点对运输车辆非法载人、营运和私自改装,旅客随身携带违禁物品进行排查治理。

建筑施工: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反工程规划许可、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以及违法转包、高空作业人员作业不戴安全带和高空抛物,建筑施工危大工程方案编审、交底、实施、验收等重点环节管控措施不落实,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测量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盯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排查冬季施工防冻防滑措施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农村房屋建筑“四办法一标准”规定,确保安全。

工地临时建筑:对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进行彻底整治。重点排查使用年限长、存在构件老化或损坏问题等结构安全存在隐患的临时建筑。拆除使用燃烧性能低于 A 级要求的材料搭建临时建筑;加强工地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消防器材足额配备使用功能完备,确保临时建筑逃生通道畅通。

文化旅游:加强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游览点、室内演出场所和观光车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实施游客流量管控,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危险废物等:按照《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煤改气”、清洁型煤燃用、渣土和垃圾清理风险隐患。

森林防火: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源带入山内林内,坚持以推进林长制为抓手,大力推行省、市、区、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分级包干网格化管理和定点巡查管护责任机制,切实盯住“五头”、看好“五口”、严查“五边”。

灾害防治: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基层群防群治责任,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和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等。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乡专项行动领导组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自查自纠

各村主要领导作为专项行动联络人,要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

全乡组织各村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

(三)综合督导、强化落实

乡专项领导组队对各村各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行督导检查、提级核查和“开小灶”。

六、健全保障机制

乡专项行动领导组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对问题线索,盯住不放,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提级核查、重点督导、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毫不留情,涉嫌犯罪的,按权责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按权责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对考核问效,将“四个一批”(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案件、关闭取缔一批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作为评价集中行动开展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对责任追究,乡专项行动领导组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启动责任追溯机制。参照“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发现问题。乡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抽调专人负责接收处置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将群众举报和各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督查检查等渠道发现和收集各类重大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梳理汇总,形成问题线索清单。

(二)信息处置。乡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对问题线索清单进行逐项编号、建立台账,按照问题线索涉及的责任单位和归属地进行分类,形成问题线索交办清单。

(三)移交办理。乡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按照问题线索交办清单,隔日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政府进行交办。

(四)提级核查。乡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对交办问题线索未按期办结、“接而不办”、“虚假办结”等,要报区专项行动办公室提级核查,从重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五)考核通报。乡专项领导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村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公布考评排队结果;专项行动结束后,对各村进行综合考评,报区专项行动重点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总分结合、分工负责”原则,乡专项行动领导组主体负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乡党政牵头,组织领导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乡其他有关站所联合执法检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

(二)从严监管执法。按照区安委办要求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高压态势,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真正做到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三)搞好宣传动员。各村各单位要利用网络和乡村大喇叭广泛积极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四)及时汇总上报。

即日起,每周五各村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人:高 

联系电话:13103495132

 

 

   朔州市平鲁区高石庄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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