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发〔2022〕41号

 

 

平鲁区凤凰城镇按照政府和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平鲁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积极部署安排相关文件和“四办法一标准”的培训并于2021年4月26日成立了凤凰城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彦君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朱鹏程担任,成员为各片片长和行政村两委干部。并于当日经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四办法一标准”领导小组,组长由长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朱鹏程担任。同时又新成立了凤凰城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村宅基地建房验收领导小组、农村宅基地建房动态巡查工作组、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领导小组,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规划办的办公地点设在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并明确了各办公室的职责和分工,公布了办事流程和相关资料。经济发展办对各村宅基地建立了审批管理台账,并将资料档案留存完善。同时建立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五公开”制度,即主动公开凤凰城镇各村的村庄规划、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投诉举报方式。

按照省、市和区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相关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了《凤凰城镇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制度》动态巡查工作组成员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不定期动态巡逻,对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移址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做到巡逻无死角,监管无盲区同时制定了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明确各村主任为村级宅基地协管员,要求各村协管员按照制度办事,对发现的违法建房行为要及时上报政府和动态巡查工作组,并管理好本村宅基地的审核验收资料。

宅基地纠纷调解工作是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调解领导小组成立后,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及时调解各村宅基地纠纷。镇政府对各村的村级组织建立宅基地申请和审查制度,明确了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发放了申请流程图,发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宅基地审批管理中所承担的职责。

凤凰城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发布了农村宅基地审批具体办事流程:

申请人以户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向村委会领取《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经村组织审查后无异议,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勘查,审查通过后,发放《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同时发放政府《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接到农户验收申请后,政府组织各部门领导进行开工查验,并下发《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开工登记表》、农户与施工方填写的《山西省农村自建低层房屋施工合同》。在施工中发放《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表》。竣工后,发放《农村自建低层房屋竣工验收表》。政府组织实地验收通过后,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朔州市平鲁区凤凰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