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辖区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朔安办发电〔2021]13号)和《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白堂乡“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各村(居)、社区、辖区企业要结合党史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通过多种宣传教育途径和手段,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学校、农村、家庭、公共场所,为促进白堂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成立白堂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刘钱元同志担任组长。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的杜朋飞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乡“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负责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对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问题,并对活动情况进行考评。
三、明确宣传活动重点内容
各单位要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做好以下6方面的宣传教育。
1、重点做好安全发展观念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新思想、新理论,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宣传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措施,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2、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入研究和宣传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阐明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各企业、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全社会增强安全生产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3、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治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依法治安在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方面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和经验的宣传。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措施。要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相关方法措施的宣传。要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挺在前面,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村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明确界限,推动树立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安全生产任务必须落实的鲜明导向。大力宣传各地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树立安全生产新风正气。
5、重点做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电子屏、手机报等平台广泛传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特别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赠送安全书籍和用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6、重点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围绕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强化季节性、动向性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宣传;结合全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事故案例,通过案例分析会、警示现场会、教育培训等方式方法,突出事故原因剖析、事故教训警示,提醒各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教育”目的。
四、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各企业、村重点组织以下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各片长、分管领导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宣传”的要求,深入企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广大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宣讲。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国务院和省市区安委会工作要求;《意见》、《规定》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安全标准规程、安全管理要求等,切实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白堂乡安委办将组织安委会成员到企业设立咨询点、陈列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向广大人民和职工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常识,宣传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每企业、村制作陈列展板一至两块,设置咨询合一个,派出工作人员2-3名参加现场咨询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网上直播宣传咨询日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
2、深入企业参加指导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日当天,白堂乡党委书记刘钱元同志,党委副书记、乡长贾伯阳同志,安委办公室主任杜朋飞同志指导并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对有关企业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检查。
3、企业进行宣传。各企业要在本单位通过设立宣传平台,陈列展板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警示教育、知识竞赛、演讲、专题讲座等形式,集中组织宣传咨询等系列活动。
4、各村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农村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各村可错时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各企业、村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时,要集中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要在本企业、村醒目位置专门设立固定警示教育专栏,加强安全生产措施、经验和事故预防预警宣传教育。组织安全生产演讲比赛,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村和企业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集中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技能比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通过演练,进一步锻炼应急救援队伍,磨合应急救援机制,检验应急救援设备,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做到“四个培训一遍”。
1、对乡分管安全领导进行专题培训。乡安监站对各企业、村分管安全生产的专员专题培训一遍。重点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强化和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2、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规定和建立并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以及隐患排查等为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各企业、村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对本辖区、本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宣传报道和大检查相结合,警示教育和大检查相结合;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安全保障能力,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企业、村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动员部署,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具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企业、村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贯彻落实《规定》要求,结合各自分工,主要负责人至少参加一项“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负责人至少参加两项“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领导带头,促进全员参与。
(二)围绕中心,强化意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要为贯彻落实《意见》、《规定》和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和市政府1号文件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巡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等重点工作大造声势,学习推广全国各地在重点工作实施推进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乡安委办要将“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依据省政府安委办《山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规定事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7月底进行通报。
(三)及时报送信息。请各企业、村有关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企业、村联络员每周五前报送本企业、本辖区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总结时要有图片音像等印证佐证资料。
各企业、村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企业、本辖区内,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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