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平信用办发〔2021〕1号
平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调整平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各部门、各领域信用建设合力,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平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1、平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2、平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朔州市平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21年7月8日
平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
附件1
朔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各领域信用建设合力,经区政府同意,由区发改局、中国人民银行平鲁分行牵头建立平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平鲁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联席会议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二)研究起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
(三)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
(五)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
(六)加强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调,指导全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领域试点先行。
(七)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八)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发改局、中国人民银行平鲁分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网信办、区委编办、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办、区能源局、区税务局、区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区银保监、区审计局、区人防股、区邮政公司、区医疗保障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共39个部门(单位)组成,区发改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平鲁分行共同作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发改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平鲁分行行长担任,区发改局、中国人民银行平鲁分行各一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助手,联席会议成员为各有关部门(单位)分管信用建设工作的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助手主持,可根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之前,可根据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区政府。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召集人助手的区发改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区发改局、中国人民银行平鲁分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履行联络员职责。
五、工作要求
区发改局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对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协助上级部门推进信用立法和制度标准建设,推动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建设,指导全区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推进全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应用、联合奖惩实施等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平鲁分行主要负责对征信市场的培育和监管,做好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我区的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金融领域、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开展社会诚信和信用建设宣传教育,协同推动形成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进主管行业领域及细化分支领域信用建设具体工作,落实行业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等责任,加强信用信息开发应用,将信用信息嵌入本部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工作中,强化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贯彻落实行业领域红黑名单标准及制度,推动建立相关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与区联席会议建立相应有效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附件2
平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黄国栋 区发改局局长
雷向东 中国人民银行平鲁区支行行长
召集人助手:杜 义 区发改局科级干部办公室主任
穆生富 中国人民银行平鲁区支行副行长
成 员:郭俊德 区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 敏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边 斌 区网信办负责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君 区委编办办公室主任
宋海艳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行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乔凤鸣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海文 区工信局副局长
王俊武 区公安局副局长
土建银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俊鹏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 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继厚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兴隆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贾慧民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戎补仁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
李耀升 区交通局党组成员
刘克强 区水利局副局长
苏存明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国昀 区商务局副局长
吴生东 区文旅局副局长
张金荣 区卫体局办公室主任
杜 虎 区应急管理局工会主席
宣金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文峰 区统计局副局长
赵建新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晓斌 区金融办负责人
吴佐祥 区能源局副局长
王维国 区税务局副局长
韩志祥 区银保监副主任
张 峰 区审计局副局长
康召平 区人防股股长
秦 俊 区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建成 中国邮政公司平鲁区分公司副经理
王 强 区医疗保障局综合办主任
赵 胜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杜义(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