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食品监管领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姓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处罚事由 处罚种类、依据及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身份证号码
1 朔平市监处罚〔2025〕32号 朔州市平鲁区田文瑞小杂粮门市部未按规定办理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案 朔州市平鲁区田文瑞小杂粮门市部 92140603MA0JEL3C5D 田XX 当事人《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到期后,未办理有效的《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经营痕迹,调查期间当事人也并未有生产经营活动,违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办理食品小作坊许可证违法行为。 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9日
2 朔平市监处罚〔2025〕33号 朔州市平鲁区李富烟酒门市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朔州市平鲁区李富烟酒门市部 92140603MA0JNPL1XG 李X 当事人在经营中未能及时清理下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给消费者的卫龙辣条超过保质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销售过期食品违法行为。 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5.6元、减轻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 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