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兜底线、补短板、促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达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助尽助,具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完成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低保、特困保障实施力度,全面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问题。

1、在城乡低保方面。截止目前,全区符合条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困难群众有7476户10481人,其中农村低保救助对象6811户9307人,城市低保救助对象665户1174人。今年以来,为250户405名农村困难群众和13户24名城市困难居民实施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累计发放低保社会救助资金4993.37万元。

2、在城乡困难人员供养方面。加大农村特困供养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应保尽保、精准纳入的原则,全力实施特困供养救助。截止目前,全区符合条件纳入城乡特困供养救助对象有1167户1172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救助对象有1161户1166人,城市特困供养救助对象有6户6人。今年以来,为49户49名农村困难群众和2户2名城市困难居民实施了特困供养救助兜底保障。累计发放特困供养社会救助资金878.81万元。

二、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全面解决因病因残因灾因遭遇突发性事件支出型较大的困难家庭的补充救助兜底保障问题。

今年以来,对各类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2616人次,累计发放社会兜底救助资金120.19万元。

三、进一步加大特殊群体的关爱力度,全面解决特殊弱势群体存在的特殊困难问题。

1、在孤儿救助方面。今年以来,对社会福利院养育的105名孤儿和散居养育的3名孤儿实施了社会兜底保障救助,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1500元,累计发放社会救助金179.9万元。

2、在困境儿童救助方面。今年以来,对全区91名困境儿童实施了社会兜底保障救助,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480元,累计发放社会救助金48.1万元。

3、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方面。截止目前,全区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0人,其中今年新增加38人,今年以来,每人每月救助1000元,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53.9万元。

4、在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今年以来,为全区4484名重度残疾人和2775名困难残疾人实施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其中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89元,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66元,累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591万元。

5、在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方面。今年以来,全区低保户中有80周岁—99周岁高龄老人896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金50元,累计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资金40.14万元。

6、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补贴方面。今年以来,全区低保户中有60周岁以上失能老人51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00元,累计发放生活补贴资金45.38万元。

 

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