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策法规文件:

2.  监督检查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朔州市平鲁区平阳东街1号

民政局办公楼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0349—6062384

3.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条件: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国发〔2012〕45号)文件和平政办发〔2019〕50号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城乡低保。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648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08元。

·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收入和财产证明材料;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书面申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查授权书;根据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常住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提供申请人信用社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信息比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调查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区民政局审批→公布→次月纳入保障范围。

·办理时间、地点:每月1日—30日为办理时间(除去节假日、星期日),地点为各村委会、各乡镇民政工作站、区民政局低保所。

·联系方式:0349—6062384

6.审批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电子版)

7.政策法规文件;

8.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办理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62元,

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8424元。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信息比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调查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区民政局按30%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区民政局审批→公布→次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

·办理时间、地点:每月1日—30日为办理时间(除去节假日、星期日),地点为各村委会、各乡镇民政工作站、区民政局低保所。

·联系方式:0349—6062384

10.审批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电子版)

11.政策法规文件(电子版);

12.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城乡居民临时救助

·办理条件: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救助标准:小额临时救助不超500元,大额临时救助不超5000元。

·申请材料:书面申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生活困难证明及其有关资料。

·办理流程:家庭书面申请→入户调查→乡镇审核→公示→区民政局审批→社会化发放救助金。

·办理时间、地点:办理时间为1月1日—12月27日(除去节假日、星期日时间),办理地点为各乡镇民政工作站、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联系方式:0349—6062384

13.审核审批信息:·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救助金额                 (电子版)

·救助事由

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