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站队∶
为切实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业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朔环发【202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区工业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和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摸清我区工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完善,彻底厘清工业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企业限期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全部工业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营符合环保要求、环境管理制度健全,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做到工业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底数清、问题明,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业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顺利开展,我局成立排查整治领导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刘卫平、贾慧明、党组成员王周文担任,领导组下设三个排查整治组。
第一组
组长:刘卫平(副局长)
成员:王慧明、季温
具体负责陶村中队、下面高中队所辖工业企业
第二组
组长:贾慧明(副局长)
成员:杨俊川、李彦青
具体负责白堂中队、向阳堡中队所辖工业企业
第三组
组长:王周文(局党组成员、监测站站长)
成员:郭志刚、姜涛
具体负责井坪中队、榆岭中队所辖工业企业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范围
我区辖区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工业企业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对照《环评法》检查企事业环评手续是否完善,厂址选择、工程建设内容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有重大变化,现有建设内容是否符合"环评"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检查"三同时"落实情况及环保设施验收情况,验收报告是否真实。
2、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对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和排污许可执行情况。一是检查是否持证排污。所有企业必须取得通过国家排污许可平台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或通过国家平台进行排污许可登记,重点检查企业持证或登记情况、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应重新申请未申请等情形。二是检查是否按证排污。重点检查持证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污染防治设施(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危废)收集处置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等)、运行台账、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自动监测设备、自行监及原始监测记录、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执行报告等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要求,企业承诺整改事项是否按期完成等。
3、工业企业配套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对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检查企业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满足现行管理和标准要求、是否正常使用并实现达标排放,检查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情况、废水排放去向,检查企业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综合利用是否符合新固废法,检查企业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和应急预案备案及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偷排偷放等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从6月1日至7月1日,各排查整治小组完成对所属工业企业全面排查。7月1日至20日市局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排查形式
(一)各排查整治小组按照检查要求组织执法人对工业也全面排查,建立检查台账,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
(二)2021年7月,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县(市、区)督导检查,并对企业进行抽查。对县区执法人员未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未按时完成整改的问题,市局将依法查处。
(三)排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超标排污及其他违法排污行为,需要监测支持的,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现场监测。
五、工作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此次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对改善环境质量、对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的重要性,确保检查时不留死角、应查尽查、底数清楚,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排查发现的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立即整改的、违法行为轻微的可免于处罚。对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并综合应用"四个配套办法",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限制生产的必须限制生产,该按日计罚的必须按日计罚,该查封扣押的必须实施查封扣押,该移送的必须及时移送。
(三)对排查不负责任、敷衍应付、漏查漏报及不依法办事,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和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的,市局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
2021年 5月28日
附件1:
县(市)工业企业汇总表
序号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生态环境手续办理情况 |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
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情况 |
备注 | ||
环评办理 情况 |
排污许可证 执行情况 |
竣工验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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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县(市)工业企业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存在生态环境问题 |
处罚情况 |
完成整改情况 |
备注 | ||
生态环境手续问题 |
污染防治设施问题 |
存在违法排污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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