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鲁区环境保护局于2002年3月成立,是区政府下设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属于正科级建制,予2019年3月随机构改革正式更名为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
单位地址: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平安东街151号。
联系电话:0349-6062249
办公室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组织领导:赵 瑜(党组书记、局长)
刘卫平(副局长)
贾慧民(副局长)
缑存斌(主任科员)
王周文(监测站长)
全局行政人员5人,下设事业单位3个,编制人数共77人,分别为监测站28人,行政综合执法队21人,工程管理站(自收自支)28人,公益性岗位(临时人员)28人,女性占42人,男性占63人,其中内设股室15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环评股、党办,总量股,核与辐射股,行政执法队,法制股,应急办,12369信访办,项目管理股、污控股,生态股、监控中心、监测站等部门。在职党员21人, 退休党员7人,预备党员1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组织编制全区生态环境功能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2、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
3、负责生态保护、清洁生产、资源再生等技术示范工程;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省环境功能区划;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5、负责全区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库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辐射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6、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省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对接、协调工作。
7、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联合执法。
8、办理区人大、政协交办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提议、提案和议案,承办区人民政府和省、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脱贫攻坚任务基本情况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负责帮扶下面高乡五个村(上面高村、李西沟村、五家湾村、铁佐沟村、白家梁村)脱贫巩固提升。2020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精准扶贫总体要求,结合五个村实际情况,制定矿帮扶计划。
我局驻村工作队负责五个村共有贫困户15户,现都已脱贫,处于巩固提升阶段。享受的扶贫政策有:(1)产业项目帮扶,利用上级对贫困户的帮扶资金入股全作社,合作社为贫困户提供三年的收益分配,贫困户每年享受适当数额的分红;(2)金融信贷帮扶,为六户贷款30万元,入股西易集团公司,每年每户分红3300元;(3)绿色行动帮扶,派驻扶贫干部51人与贫困户签定了“绿色帮扶协议”合同,购买农副产品,每户每年增加500元收入,2019年为有能力耕种的贫困户无偿提供土豆、玉米籽种和化肥;(4)光伏电力帮扶,对不符合金融扶贫贷款条件的,65岁以上的、且在村居住的5户贫困户进行光伏扶贫,每户每年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5)政策兜底帮扶,为11人办理了低保:(6)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通过帮扶,2019年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到5530元,比省定3600元标准高53.61%,“不愁吃不愁穿”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安全饮水方面,五个村都有自备水井,饮水有保障。(7)实施精神提振。以进得了院、上得了炕、端得起碗为基本标准,先后对贫困户进行了庭院整治。为贫困人口统一购买了被罩、床单、枕巾、门帘、苫铺盖罩等。村内清洁工定期为贫困户清扫院落内外,使贫困人口的家庭环境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