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平鲁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和区委编办《关于朔州市平鲁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平编字[2019]10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内设机构职责明确如下。

一、朔州市平鲁区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分管领导:赵建新  局长)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为全区政务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设计、决策咨询、可行论证、运行指导等相关服务性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市政务云平台、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应用。负责为区直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可行性评估、立项审批、资金分配、效能考核、组织验收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为区直部门和单位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提供服务和保障等工作。负责开展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推动网络和数据资源安全防护保障体系建设。完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室(分管领导:朱子威  副局长)。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本单位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安全保密、信访、应急、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行政审批事项费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

三、法制股(分管领导:赵建新  局长)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研究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和流程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法治建设、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工作。

四、审批一股(分管领导:赵建新  局长)。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市场主体登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企业备案、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固定资产项目核准、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等。

五、审批二股(分管领导:赵建新  局长)。

主要职责任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六、审批三股(分管领导:朱子威  副局长)。

主要职责任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车辆营运证核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护士执业注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驾驶证核发,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等。

七、互联网+监管股(分管领导:朱子威  副局长)。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统一协调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监督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对政务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考核。负责政务服务数据统计分析、运行情况评估工作。

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建设全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负责汇集全区各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业务结果数据,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督办12345热线诉求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八、政务信息股(分管领导:赵建新  局长)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可行性评估、立项审批和应用效果评估、绩效考核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和分配区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资金和运维经费。负责统筹规划区级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统筹管理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组织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利用。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应用平台、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

朔州市平鲁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