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鲁区司法局

 

一、朔州市平鲁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平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二、朔州市平鲁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承办各部门报送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部门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处理局党组日常事务,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制订本系统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承办局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

(九)负责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部门队伍建设。负责本部门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以履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平鲁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职能作用。

三、平鲁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政治部。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本部门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机关干部违纪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外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部门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处理局党组日常事务,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制订本部门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承办局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三)法治秘书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开展专项督查。

负责制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区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对外挂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受理、审查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区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 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协调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意见征集和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相关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承担相关区直部门法制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工作。负责有关机关征求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答复工作。

(六)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区政府制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工作部门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七)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八)基层管理股。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区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帮教安置工作。

(九)普法宣传教育股。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所工作。编制全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所名录并公告,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单位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民福东街

联系电话:0349606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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