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区各参建单位:
根据朔州市平鲁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朔州市平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平疫防组发[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平鲁区住建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准照执。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奥密克戎变异株已成为主要流行株。近期,一些地方发生聚集性疫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暴露出防控工作还存在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等问题。为深刻汲取疫情发生地市的经验教训,切实做好住建领域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山西省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朔州市平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聚集性疫情应对能力,结合我局疫情防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原则
(一)分层分批。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及各参建单位负责本股室、本单位人员的培训;我局组织各股室、各事业单位、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及各参建单位负责疫情防控培训工作的业务骨干集中培训一次。
(二)全员覆盖。采取“纵向传、横向播”的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户外标语、电子屏、微信、快手、抖音等媒介平台,宣传教育干部职工、人民群众提高疫情防控意识,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疫情防控工作格局。
(三)线上优先。采取“线上线下、线上优先”的方式,控制线下培训人员数量。原则上,每场次线下培训人员不超50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场次;要建立线上培训机制,例如运用腾讯会议、钉钉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培训。
二、培训对象
(一)行政管理人员。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局疫情防控小组负责)
(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服务人员。(各参建单位负责)
三、培训内容
以“一法一案三个九”为重点,即《传染病防治法》《山西省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国务院联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九不准”》五项内容。各股室、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有关要求,将其中优化完善的防控政策措施和防控技术同步培训。根据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前期暴露出的薄弱环节,突出防控重点内容,确保培训务实高效。
四、培训时间
从2022年9月19日至20日完成第一轮培训。后期,根据防控需要持续开展常态化防控工作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各单位要根据我局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防控工作实际和特点,组织系列培训和分层培训,做到应训尽训、全员覆盖。
(二)各股室、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相关网络培训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培训,提升培训质量,服务于防控工作实际应用。
六、督查评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工作将纳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逐项核查培训情况,现场考核培训效果。各股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培训要求,不走过场。同时,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省委督查室、市委督查室开展流动巡查和派驻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