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20 〕 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管理机构: 地 址:
法 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或社区):
籍贯: 省 县(市、区)
地址: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字第17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0】字第89号)、《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朔政办发【2010】字第12号)、《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平鲁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发【2015】100号)和《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平鲁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政发【2017】61号)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租赁合同如下,双方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住房情况
甲方根据《朔州市平鲁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
的规定,同意将位于平鲁区 区 号楼 单元 层 号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一套公租房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为本家庭住房使用。(室内设施清单附后)
第二条 租赁保证金
经审查符合租住条件后,乙方必须一次性交纳 元人民币租赁保证金给甲方所委托的管理机构,租赁期满后,乙方如无损坏房屋及设施且无其它违约行为按时退房的,由甲方所委托的管理机构按乙方所交纳租赁保证金的原数退还给乙方,否则损坏金额及违约金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第三条 租赁标准
公租房租金按区政府规定,每平方米租金平均价为1.00元,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军队退役人员优抚对象租金可适当减免为每平方米租金平均价0.8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租金从交钥匙之日算起,每季首月15日前交清当季租金,做到季租季清。此租金不含物业费、水费、电费、暖气费和维修材料及人工费。
第四条 租赁期限
此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过期自行失效。租赁期限届满两个月前,乙方若要续租应向甲方申报并提供材料。经甲方审核,乙方符合租赁条件,并履行合同义务,可继续承租,但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乙方租住后,必须按时交清住房租金及物业费、水费、电费、暖气费。
2.乙方因各种原因被取消保障资格或承租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腾退公租房,腾退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腾退期满仍不退回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收回。
3.乙方必须爱护房屋及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拆或改建,不得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否则,甲方可以从乙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中按赔偿标准提取补损。
4.公建设施和设备,按修缮范围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和养护。屋内设施设备乙方提出申请后由甲方所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维修,材料费由乙方负担。
5.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朔州市平鲁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及各级政府关于公租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6.甲方委托的管理机构要对已签约的公共租赁住房负责日常管理、维护、收缴费用等。
第六条 其他规定
承租家庭入住后,如需安装防护网、太阳能、空调等设施,应先向甲方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按照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和规划,进行安装。承租家庭腾退公租房时,对已安装的防护网不能拆除、破坏,应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在承租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房屋私自转租、转借或变更用途的;
2.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屋内设施的;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缴纳租金或房屋连续闲置3个月以上的;
4.经调查发现隐瞒住房、收入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私自调换住房的;
6.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腾出后闲置的;
7.不服从小区物业管理,拖欠物业费、水、电、暖费用的;
8.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9.有其他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
符合上述条件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要求的期限内腾退房屋,自解除合同之日起,租金按 元/平方米 /月收取。
第八条 意外事故
乙方所租住房屋如遇不可抗力而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在承租期内的用电、用气、治安等安全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附则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委托管理机构留存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管理机构(盖章):
法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公租房室内设施清单
附件1:
公租房室内设施清单
面积: 平方米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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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物品及价格经租赁户核实认可无误后签名.
承租人: